1、职工劳动合同范本4篇甲方(用人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乙方(职工):码:住址:省市县(区)镇(乡)村邮政编码: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一、合同期限(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二)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头天为试用期)。(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二、工作任务和岗位(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三、劳动时间与休假(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
2、作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四、劳动报酬(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1.乙方的工资形式:;2.乙方的工资标准:元/月(或元/时);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三)甲方每月日如期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
3、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赔偿乙方。(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五、保险待遇(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三)发给一次
4、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元。(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元和一次性优抚金元。(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六、劳动保护(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及有关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
5、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七、劳动纪律及奖惩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
6、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5年,如乙方属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和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盖章)。(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乙方有违规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
7、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4.乙方为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六)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广州市规定执行。(七)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2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甲方发给一次性
8、医疗补助费。(八)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但在试用期内,以及符合第八条第(三)款3项、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包括原因、依据及生效时间等内容。九、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十、调解与仲裁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
9、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1.2.3.4.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职工劳动合同范本(2)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某年某月某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省市县(区)乡(镇)村(街)身份: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码:现在住址: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10、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担任工种。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第三条劳动(工作)安全、卫生条件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2.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元。3.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11、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4.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验。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岁18岁)不宜从事的工种。6.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置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第四条劳动管理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
12、时间的,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3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16岁18岁),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水平)。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4.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资元,平日加班工资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
13、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元。5.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百分之,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金。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乙方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
14、,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比较高不超过某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疾的,由甲方发给残疾金。乙方因工残疾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病假工资。5.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5、及有关规定执行。6.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权益的;(4)乙方应征入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