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空科技奖学金合同书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制一、根据航空科技奖学金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二、“航空科技”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热爱祖国、愿意投身于祖国的航空事业、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在校本科生(定向生除外)。三、本合同各方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姓名:学号:专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丙方:大学联系人:联系电话:四、根据协议,甲方委托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修业年限内,每年向乙方以现金形式发放奖学金,奖学金包含学费和学习成绩奖励两部分,其中学费按乙方所在年级和所在专业的学费标准发放,学习成绩奖励部分按如下办法发放:(一)签订本合同的学生为一年级新
2、生的,其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奖励部分一律按4元的标准发放。第二学年以后再次享受奖学金时,其各学年学习成绩奖励部分按如下等级发放:1每学年各考试科目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且考查科目与选修科目均达到及格以上的,发4元;2每学年各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且最低分不低于70分,考察科目与选修科目均达到中以上的,发5元;3每学年各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且最低分不低于80分,考查科目与选修科目均达到良以上的,发6元。(二)签订本合同时已是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其签约当年及以后学年享受的奖学金按以上方法执行,以前各学年未享受的奖学金参照上述奖学金标准予以补发。(三)享受奖学金的学生在一个学年内,在必修
3、科目和选修科目考试,考核成绩中出现不及格者,其学习成绩奖励部分在4元基础上,按以下情况处理:1有一科不及格者,扣除元;2有二科不及格者,扣除1元;3有三科及其以上不及格者,扣除3元五、乙方在校期间(指:乙方到甲方工作前)本合同终止或发生违约时,甲方委托丙方负责收取乙方应退回的已享受的全部奖学金和应缴纳的违约金。六、甲方在乙方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并在乙方符合国家毕业生体检标准,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根据工作需要接收乙方就业,因为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到甲方工作的(须经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批准),甲方应在乙方毕业当年的某月某日前通知乙方和丙方,乙方不负担任何违约责任,不用退还已享受的奖学金,可自
4、由择业。七、甲方在乙方到甲方工作后,为乙方提供与当年接收的非享受奖学金的本科毕业生同等的待遇。八、乙方在校本科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四年,乙方享受奖学金最长期限为四年。九、乙方本科毕业后,应到甲方工作,服从甲方安排,服务器八年。乙方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丙方交给甲方,在服务期内,由甲方保管,作为乙方为甲方服务的信用担保。服务期满后,甲方应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归还乙方。十、乙方毕业后如不按合同就业,应提前半年向甲方,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丙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奖学金,并缴纳违约金。十一、乙方在校学习期间,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出具同意报考手续的证明,可以报考甲方所需专业的研究生,并与甲方签
5、订相关补充协议。十二、乙方在校期间因学习问题出现学校规定的不能获得学位或不能毕业的情况时,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可中止本合同。若甲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须退回已享受的全部奖学金,并缴纳违约金,该违约金为乙方已享受全部奖学金的%。十三、乙方在校期间出现休(停)学或因病退学时,本合同即行终止,乙方不能再享受奖学金,并须退回已享受的全部奖学金。十四、乙方因退学,开除或其他个人原因而造成终止合同或不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按乙方违约处理,乙方应退回全部已享受的奖学金,并缴纳违约金。十五、本合同乙方违约所涉及的违约金,除特别规定外,均为乙方已享受的全部奖学金的%。十六、丙方应在出现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所涉及的情况时,立即通知甲方。十七、丙方应在乙方毕业后,将乙方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直接交给甲方,由甲方保管。丙方不得向甲方和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提供两证的复印件。在乙方与甲方签订的服务期内,丙方只能在甲方人事部门同意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乙方办理相关的学习证明材料。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十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一份,从三方全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学生本人签字:年月日丙方:(公章)代表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