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饰装修工程合同4篇甲方:乙方:协议标的:甲方位于“”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对于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仔细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
2、菜及弃物。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立马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
3、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9.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乙方对照装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中规定的品名、质量、数量、规格、等级等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后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10.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
4、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11.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
5、除,并承担全部责任。12.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13.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同意。14.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15.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立马向甲方提出,甲方
6、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1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17.装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改为(厚),每张板(均为标准尺寸)补交元的材料费,金额按实际工程量结算。18.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年月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19.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20.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乙方质检人
7、员必须严格履行质检的制度,相关验收单必须齐全,作为甲方各项验收的参考之一。21.在进行施工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施工方式,并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未经甲方确认,施工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22.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当立即改正。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立马改正的,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23.如施工人员违反装修合同和本补充协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工长或工人,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要求的第二天更换。24.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
8、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25.合同签订后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减少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通知乙方,在双方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并确定变更金额及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变更和施工。26.装修垃圾,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清运至物业指定地点。垃圾清运费用已经含在工程款中,乙方不再单收。27.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28.瓷砖在铺装前必须完全浸泡12小时方可使用。29.地砖采用勾缝剂勾缝,勾缝剂为牌型,由乙方提供且不再单独收费。30.涂刷标的居室内所有部位(包括客厅、主卧室、辅卧室、
9、书房、储物间、过道和凉台)的墙漆、顶漆时,需铲除原表面腻子的,乙方不再单独收费;刷与面漆同品牌的底漆1遍,刷面漆2遍。31.所有墙漆用色,色号,所有顶漆用色,色号。32.在刷漆前,乙方应由甲方书面确认兑水比例,如未经甲方确认进行刷漆或技术使用不当,兑水超过%,甲方有权要求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油漆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33.所有门及门套采用的原子灰为牌。34.对于所有隐蔽工程,需甲方验收签后,乙方施工人员才能进行后续施工。35.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照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
10、的,乙方应按相应部分的工程造价赔偿损失。36.甲方有权在乙方完工后对房屋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由国家认定的居室环境质量检测单位独立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甲醛,vc等)给甲方。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天内改善不合格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7.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元由甲方垫付。甲方将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元,若物业无罚款扣除则甲方全额返还;物业从押金中扣除的罚款,甲方将相应地从暂扣的元中扣除,剩余的返还乙方,不足的由乙方向物业补齐。甲方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的元与%的工程尾款相互独立。38.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由于乙方责任延期造
11、成的管理费增加部分应完全由乙方支付。同时,乙方应该交纳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费用等。39.乙方所做预算书应充分考虑甲方工程的各种实际工作量,工程款项的结算应实际发生的工程长度(面积、体积)为准,而不是按工料使用量结算。按实际工程长度(面积、体积)发生的工程款在每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以甲方的对质量和面积的书面签验收做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40.如支付中期款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变更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在中期款中结算,其余的在竣工验收时结算。如因施工工程质量或其他问题需与乙方共同进行检验或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磋商,则可适当顺延结款日期。41.甲方在签定合同时向乙方支付的订金人民币元计入装修总费用,相应
12、款项在支付首期款时扣除。42.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3年的保修和终身维护,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日起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2小时内做出响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如甲方自行解决,则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43.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交付甲方电气竣工简图和上下水管线简图,标明导线规格、暗管走向和上下水管线、阀门、接口走向和位置,甲方签收后方进行竣工结算。44.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相关部门仲裁解决。45.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与年月日在签署。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
13、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应。双方共同签署起即日生效。甲方(签):乙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年月日年月日广东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饰装修工程合同(2)甲方(发包人):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工程设计师:联系电话: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合同签订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施工地点:。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1.3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1
14、.4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3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1.6工程期限: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
15、日期年月日。1.7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见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2.3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radic;”或填写其它标准):(1) 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2)。第三条甲方责任3.1本合同签定后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本工程款项特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