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锁加盟合同4篇甲方(加盟总部):武汉康宏创业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加盟者):签约时间:某年某月某日双方同意签订如下条款: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定义“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设计、生产、完善成型,用于好乃乌防脱生发服务中心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包括好乃乌注册商标、标志与公司服务模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销策划方案、会计系统、专业培训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好乃乌防脱生发服务中心。“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
2、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2、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动作的行为。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1、甲方通过本合同指定乙方为区域内市县的好乃乌加盟商,在规定场所开设、经营好乃乌加盟店。2、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加盟商,开设好乃乌连锁加盟店。
3、(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2)认同总部的发展方向和营销理念,并能接受总部安排的培训,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3、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第四条:特许的给予在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六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力。第五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有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2、未经总部许可,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
4、使用本合同中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3、本合同终止和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4、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的研究、完善和积累。5、总部将不断开发与脱发相关疾病的诊疗方法和产品,给加盟者不断升级。6、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第六条:店址选择1、加盟店店铺在乙处,乙方拥有所有权。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
5、同一个邮政编码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它公司店铺。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城市设公司店铺,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可以让第三者在同一城市经营加盟店,但总部承诺省会城市和特大型城市不超过4家加盟商,其它城市不超过2家加盟商。第七条:追加建店加盟商除第六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公司店铺外,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第八条:经营指导及帮助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的经营技术。2、加盟店在开业前15天可派1-2人到
6、总部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包括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理论及现场实习。3、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若有需要,加盟者可提前15天申请总部派协销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4、加盟店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定期总会及在当地省份召开的临时性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5、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6、总部根据经销商情况,随时培训、指导加盟店雇佣的店长、职工。第九条:加盟金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连锁加盟合同(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铺柜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7、,就乙方加盟电脑连锁事宜签订本合同。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市区横岗镇的电脑连锁层号铺柜,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仅供乙方用于经营。二、租金标准和期限1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免租期(只免租金)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租金按乙方租用铺柜的建筑面积计算,月租金为人民币仟佰拾元整。三、商场管理费(已包括物业管理费用、水费、空调费用、卫生清洁费用)按乙方租用铺柜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元,由乙方支付,共计元。乙方使用电费按照乙方实际用电量计算。四、付款方式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计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2甲乙双方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在开业前缴纳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租金及年月
8、日至年月日共个月管理费,人民币共计万仟佰拾元整();五、首次交租期限满后,以后每个月预缴一次租金及商场管理费,乙方须在每个月结束当月日前缴清下个月租金及商场管理费。逾期未缴且超过天者,自第日起每天按应付款的%缴滞纳金。六、合同有效期限满时,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商定续约与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七、合同有效期满时,乙方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已结清,甲方在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八、承租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铺柜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3不得擅自改变铺柜结构和用途。4乙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
9、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本合同核定的经营范围。5乙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遵守安全消防规则7乙方配合甲方集中统一广告宣传,按建筑面积分摊相应的广告费用。8乙方对租货范围内的一切财产损失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可就上述风险向保险公司投保。9乙方经同意可向经营同类产品的第三方转让本协议,但必须重新办理租赁协议及营业工商登记手续,甲方收取过户费用无/次。10乙方不得占用营业场地以外的任何地方放置任何物品。11凡涉及政府规划,商户经营区域调整,乙方无条件服从。九、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商场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2甲方有权在一个合同期结束后,根据市场运作情况重新统一调整市场铺柜租赁价格。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整体布局,对乙方租用的位置和编号进行调整改动,如乙方不能服从安排,可以退租,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和押金,不作其他任何赔偿。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交履约保证金(押金)甲方不予退还:擅自改变柜台使用性质;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逾期缴纳租金达天;严重违反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经三次催告而拒不执行者;自本商场开业之日起,乙方逾期天不进场经营或经营中空置无人经营达天者;
11、十、开业时间暂定为年月日(公历),若有改动,甲方提前天电话通知乙方。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双方一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应努力合作减少损失,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十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十四、本合同中有关具体的管理规定按照电脑连锁“商场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十五、本合同在双方签章及乙方缴清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如乙方以支票方式缴纳上述费用,从款项正式到帐之日起正式计算。本合同壹式
12、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甲方代表:码:地址:固定电话:年月日乙方:乙方代表:电话:手机:年月日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连锁加盟合同(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铺柜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加盟电脑连锁事宜签订本合同。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市区横岗镇的电脑连锁层号铺柜,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仅供乙方用于经营。二、租金标准和期限1.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免租期(只免租金)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租金按乙方租用铺柜的建筑面积计算,月租金为人民币仟佰拾元整。三、商场管理费(已包括物业管理费用、水
13、费、空调费用、卫生清洁费用)按乙方租用铺柜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元,由乙方支付,共计元。乙方使用电费按照乙方实际用电量计算。四、付款方式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计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2.甲乙双方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在开业前缴纳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租金及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管理费,人民币共计万仟佰拾元整();五、首次交租期限满后,以后每个月预缴一次租金及商场管理费,乙方须在每个月结束当月日前缴清下个月租金及商场管理费。逾期未缴且超过天者,自第日起每天按应付款的%缴滞纳金。六、合同有效期限满时,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商定续约与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
14、的权利。七、合同有效期满时,乙方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已结清,甲方在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八、承租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铺柜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3.不得擅自改变铺柜结构和用途。4.乙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本合同核定的经营范围。5.乙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遵守安全消防规则7.乙方配合甲方集中统一广告宣传,按建筑面积分摊相应的广告费用。8.乙方对租货
15、范围内的一切财产损失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可就上述风险向保险公司投保。9.乙方经同意可向经营同类产品的第三方转让本协议,但必须重新办理租赁协议及营业工商登记手续,甲方收取过户费用无/次。10.乙方不得占用营业场地以外的任何地方放置任何物品。11.凡涉及政府规划,商户经营区域调整,乙方无条件服从。九、出租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商场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2.甲方有权在一个合同期结束后,根据市场运作情况重新统一调整市场铺柜租赁价格。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整体布局,对乙方租用的位置和编号进行调整改动,如乙方不能服从安排,可以退租,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和押金,不作其他任何赔偿。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交履约保证金(押金)甲方不予退还:擅自改变柜台使用性质;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逾期缴纳租金达天;严重违反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经三次催告而拒不执行者;自本商场开业之日起,乙方逾期天不进场经营或经营中空置无人经营达天者;十、开业时间暂定为年月日(公历),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