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物供货合同范本3篇食物供货合同范本一供方:签约地点:需方:签约时间: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二、质量要求、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产品质量标准,并与供方样品相符,如与合同或者样品不符,需方须在两周内通知供方,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一月内可进行退、调货处理,由此产生得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根据市场需要需方可进行调货,由此产生的费用有需方承担。三、合作方式根据双方互惠互利、实现供应得原则下进行友好合作,合作方式为:供方以正常价格提供给需方所需产品,需方在准备购货时,向供货方提出书面
2、购货需求,并交纳定金%,供方立马进行备货,货物准备妥当以后,供方通知需方将余款%打到供方帐户,款到发货。需方首次进货,可先支付所需产品货款得%,剩余%在下次进货时付清。四、权利和义务供货方在保证此类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优惠价格给需方供货;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购入此类产品,同时为了维护市场得稳定,需方在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格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格的%,批发价格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格。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都将追究法律责任。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交由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3.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六、供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货量而
3、定)备货完毕,需方可以请供方代办运输,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七、合同有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供方名称:供方盖章:供方身份证:需方名称:需方盖章:需方身份证:食物供货合同范本二甲方(需方):乙方(供货商):本学期由为甲方食堂供应。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确保甲方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1、乙方必须将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
4、料、调料)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立马进行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5、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价格按照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6、货款按月结清。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执行时间为一学期:自某年某月
5、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合同期满另行续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某月某日食物供货合同范本三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鉴于: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长期供货合同范本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鉴于: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
6、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立马向甲方支付货款。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文字定义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2.合同标的2.1产品
7、概述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2.1.1产品名称为:牌型号的。2.1.2生产厂商为:。2.1.3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2.2产品质量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
8、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2.3产品包装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2.4产品数量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
9、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2.5供货期间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3.合同价款及支付3.1合同价款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元/。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
10、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3.2.1周期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日至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3.2.2结算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3.2.3付款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
11、乙方付款日前某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开户银行:帐号:单位名称:4.交付4.1交付方式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4.
12、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4.2交付地点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
13、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5.检验及质量保证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
14、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立马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某个单位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
15、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5.5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个月后支付甲方。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6.退货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7.违约责任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7.2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