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方法?、?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标准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方案?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民政领域市场主体证照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营商环境“优无止境为目标,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那么,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依法从严查处违法情况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者,进一步标准市场经济秩序,营造
2、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确保“两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破坏环境资源或威胁公共安全以及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无证无照经营人员暴力抗法事件,或虽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但当场得到有效处置。 二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有继续经营意愿的经营者,应当催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县民政局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分析全县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交流、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3、调查研究,向县政府提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专项执法行动;落实县政府部署的其它工作。 四、职责 1.对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或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或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2.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行政许可部门或监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书面抄告等渠道移送有管辖权部门,加强监管协作。 五、工作任务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那么落实到市场监管实践中,共同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
4、市场监管相互衔接,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六、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12月24日前 认真组织学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方法?,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和难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摸底排查阶段12月25日至12月29日 建立行业监管无证无照经营台账,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并及时更新。对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7个工作日内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书面抄告等渠道移送有管辖权部门。 三清理整治阶段12月29日至10月31日 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处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及时总结经验。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气氛。充分认识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真分析和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无证无照经营态势。 二建立机制,长效监管。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摸底排查、投诉举报、信息抄告、案件移送等。 三催促检查,强化问责。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具有动态性、多发性、区域性等特点,要以常态化的要求常抓不懈,推进无证无照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