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庄整治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乡村庄整治建设水平,加快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步伐,根据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完成6个省批建设点整治建设任务(见附件1),并到达省市考评验收要求,其中省建设点5个,市县自建点1个。 2.抓好福村村和谐秀美乡村示范中心村、下坑村竹林和谐秀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点建设。 二、工作重点 1.根底村点。(1)抓好“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着力抓好“改路、改水、改厕、改栏、改房、改环境六大关键工作,确保区域内农户20230%覆盖,切实改善人居环境。(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主推具有客家风格坡屋顶或马头墙的新房型,确保新建房屋2023
2、0%采用新房型。(3)积极推广集沼气池、化粪池、有机垃圾发酵池于一体的“三池合一型沼气池,实现改厕、改能与垃圾处理同步推进。(4)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广普及使用太阳能。(5)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抓好村庄出入道路绿化、村民房前屋后绿化美化。(6)全面建立“1+3+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7)大力开展“一村一品,确保省批建设点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8)组建运作标准、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参加农民合作社。(9)有条件的村庄逐步完善社区效劳建设。 2.村落连片点。(1)对连片村点进行全域性、一体化高标准规划建设,
3、全面完成“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建设任务。(2)整合资源,充分开掘当地自然景点、古迹保护、特色农业、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民俗等元素,大力开展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农家乐。(3)逐步完善村民议事、文化活动、医疗卫生、警务调解、农资超市、便民效劳、休闲广场等社区效劳设施。(4)建立“党支部+合作社、“党支部+社区等管理机制,完善村规民约等民主制度,探索创立农村社会管理新模式。(5)完善村级农村信息效劳站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化人才培训。 3.村镇联动点。(1)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步实施的原那么,做好村镇联动点规划编制和工程实施方案。(2)按照道路硬化、饮水净化、卫生洁化、街坊美化、环境绿
4、化、产业强化、商贸繁化、效劳优化、管理细化、生活现代化“十化要求,全面加快圩镇整治建设。(3)按照省批建设点要求,把圩镇周边村庄作为城中村、XX县区村进行整治打造,一并纳入村镇联动点范围,重点解决水、电、路、厕和生活垃圾处理等问题,改善圩镇周边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4)把圩镇社会事业设施效劳向周边农村延伸,实现公共效劳均等化,实现集镇和周边村庄综合配套、联动建设、同步推进。 (二)市县自建点。(1)围绕“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重点抓好“路、水、厕、房及周边环境整治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确保新建房屋20230%采用新房型。(3)鼓励推广“三池合一沼气池。
5、(4)大力推进村庄关键区域绿化。(5)全面建立“1+3+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6)大力开展壮大“一村一品,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7)组建运作标准、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参加农民合作社。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规划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那么,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完善“三图一书(村庄现状图、村庄规划建设图、管线图、说明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凡涉及到建设用地行为的建设点(含拆旧建新和新址扩建)必须分户书面申请、以点为单位集中向国土、城乡规划部门申报,在取得
6、相关审批手续前方可组织施工;根据村庄产业根底,编制村庄主导产业开展规划;落实好每户致富增收工程,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结合乡村联动、村落联片整治建设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突破村组区域界限,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农村社区。 (二)加快建设进度。各村要切实履行好新农村建设责任主体职责,加快建设进度。根据省批复村点类型要求,结合县2023年度新农村建设点操作流程(具体见附2),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涉及重大公共工程建设的,必须实行工程申报审批制,经县、乡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责任到人、工期倒排,加紧、加快新村点建设进度,确保在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建设点各项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省、市、
7、县验收。 (三)同步标准台账。把建设点作为一个工程来抓,根据建设进展,同步完善一系列内业根底资料。特别是对“一点一档和“资金管理台账的标准建立,做到数据详实、逻辑吻合。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点“一点一档根底材料(含电子档案)并报送1份材料至乡新村办。做好建设点重要议事会议记录、新村点规划文本、资金到账通知单、资金收支凭证、报账正式发票、工程建设预(结)算合同、农村清洁工程标准运作等相应资料的收集和完备。 (四)严格资金管理。根据村庄规模和建设进度,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和年终结算制度。省建设点,省市县财政支持资金30万元;市县自建点,市县财政支持资金16万元。对照2023年度奖扶标准,兑现奖补资金,实行多做多补、少做少补、不做不补,不搞平均摊派。加大新农村建设集成资金整合力度,最大限度整合以工代赈、土坯房改造、一事一议、农村沼气、平安饮水、一大四小、土地综合治理、一村一品、交通公路工程、扶贫开发和移民搬迁、卫生改厕、电网改造、土地整理工程等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各集成资金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围绕省批建设点进行工程规划和工程申报,并将集成资金衔接情况每季度报乡新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