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级运转经费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农村干部队伍,调开工作积极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文件规定,现结合镇情实际,对落实村级运转经费提高农村工资待遇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建立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省文件要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级补助比例不低于20%、“实行村干部报酬和村办共效劳经费独立核算、专项列支、封闭运行、“市、县、乡三级政府要将新增财力的1%、2%、3%局部,专项用于村级组织运转和提高村干部报酬,并纳入财政预算。据此,全镇应用于村级运转经费30万元,该项资金年初列入预算,实行独立核算,按月由经管站发放到村,专款专用,由镇纪委、财所负
2、责日常监督与审计。 二、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 根据省市县关于提高村干部报酬的要求,对全镇村干部工资进行普增,分档对支部书记、自然村负责人,村主任,一般村干部三类群体,分别月均增资200元、150元、20230元。在此根底上,实施绩效工资,张湾镇拿出30万专项资金,对年底各项任务完成60%以上、70%以上、80%以上的村,按照完成比例为村干部发放绩效工资,对于完不成任务的不予发放。切实提高了村干部待遇,增强了工作积极性。上述村干部是指经选举产生的村“两委委员和镇党委任命的村党支部成员(设立党总支的村只限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设立党总支的村只限党总支书记,下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执行村党支部书记工资标准。 三、工资发放 村干部工资发放,于每月底由镇经管站足额发放到个人手中。 村干部报酬发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根底工作标准等有关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