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 一、要理解“救急难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理解“救急难重要意义,开展“托底线、救急难工作,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难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不仅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要明确“救急难工作牵头部门,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整合各部门救助资源,统筹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作用,建立托底性的急难救助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因各种原因导致困难家庭和人员面临的紧迫性、临时性困难,最大限度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保障困难群众根本生活权益和人格尊严。 二、
2、“急救难工作内容及要求 工作中要以?社会救助暂行方法?为依据,统筹使用救助资源、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开展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急难救助和帮扶;针对陷入急难困境的家庭和人员,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做到科学有序、综合救助;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基层干部最了解基层的优势,借助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信息收集广泛、及时的优势,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和快速响应机制,最大限度的掌握辖区居民急难救助需求,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要在实事求是、力求实效、救急救难的根底上,
3、做到救助对象公开、救助措施有力、救助标准透明、救助程序标准、救助档案健全,确保“救急难工作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三、救助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但凡拥有县户籍或经公安部门认定的常住人口,均属于“救急难工作的救助对象范围。对户籍不在“急难情况发生地,且没有责任主体或本人没有自救能力的,应采取“急难情况发生地先行垫付救助金的救助方式。待应急期过后,根据急难事件的性质、责任主体和有关政策规定,由责任主体或户籍地相关部门全额返还垫付的救助资金。救助对象确实定,应满足三个根本条件:困难家庭和人员陷入紧急、危难的困境;依靠自身能力不能脱离困境;不具备其他社会救助项目申请条件或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未能起到帮助
4、其脱离困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火灾造成家庭财产(住房、生活设施等)损失严重或家庭成员伤亡,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解决,致使根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因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突发性意外伤害事故,造成家庭成员伤亡或医疗费用支出过高,且无赔偿主体、赔偿主体无力赔偿或赔偿额度较低,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解决,致使根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3.因家庭成员突患疾病,医疗费用个人承当过高,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解决,致使根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4.因子女就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依靠自身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致使根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5.因为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子女老年人、无父母
5、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陷入生活困境,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解决,致使根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人员。 因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根本生活救助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由救助管理站按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四、“救急难工作的具体做法 1、民政办救助机构要增设“急难救助效劳窗口,配备不少于2名素质高、能力强、政策熟的专职工作人员,保证“救急难工作有序开展。对于低保对象的急难救助,符合低保重点保障条件的,纳入重点保障对象,可以同时申请临时救助;患有重大疾病的,及时采取二次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等方式给予救助;对于非低保对象的急难救助,符合最
6、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通过申请低保获得救助;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申请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获得救助;需要给予教育、住房、就业、司法等方面救助的,由民政办向责任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相应政策规定给予救助;以上救助方式仍不能解决其面临的急难问题的,可以向有关社会组织转介,为其提供相应效劳。 2、主动发现受理。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借助乡镇民政管理优势,民政工作人员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为责任主体,注重发挥社会工作者、慈善工作者、志愿者作用,及时发现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情况,帮助困难群众向居住地提出救助申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建立突发急难事件快速响应机制,对于突发急难事件,民政接
7、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处置。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镇政府。 3、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建、劳动保障等部门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救助信息的资源共享,为准确判断急难类型、急难程度和有针对性地开展“救急难工作提供依据。 4、要探索“社工+志愿者互动效劳,优化志愿效劳活动运行机制。推广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活动方式,组织志愿者在社会工作者的带着和安排下,围绕?社会救助暂行方法?的贯彻实施,围绕学雷锋、邻里守望等重大主题,围绕乡镇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老年群体、困境儿童、残疾群体、特殊人群、受灾群众等重点人员,围绕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重大事件,围绕春节、国庆等节假日和大型赛会等重要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效劳活动。 5、探索建立“急难救助“绿色通道,确保各类急难事件都能做到及时救助、准确救助。 6、加强跟踪问责。对在“救急难工作中不落实六项长效工作机制,推诿扯皮、不作为、不负责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挪用资金、截留物资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