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水务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561054 上传时间:2023-04-1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水务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2023年水务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2023年水务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2023年水务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水务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稳固和深化2023年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自2023年4月上旬起,在全市水务行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平安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平安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排查治理水务行业平安生产隐患,严厉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标准平安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平安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水务行业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以水利建设施工(如。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平安人饮工程、淤地坝工程、XX县区水利配套工程和河道采砂等)工作为整治重点,严厉

2、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章施工和非法采砂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市水务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发动部署阶段(4月上旬):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发动,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市水务行业“打非治违的浓厚气氛。 2、深入排查摸底。各单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平安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平安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各

3、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认真研究制定“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4月中旬-6月上旬): 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根底上,集中进行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罚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通报阶段(6月下旬): 各单位要将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情

4、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市水务局安监处报送情况。市水务局安监处将对单位开展“打非治违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那么,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下级单位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将就各单位“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督查。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单位要根据整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

5、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到达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分;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各单位要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局安监处将把此次“打非治违列入2023年度平安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四)及时反响,汇总上报情况。各单位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5月4日前,各单位要将“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报局安监处,实施方案要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组织领导、联络人员及“打非治违举报 等内容。 2、各单位每月向市水务局安监处报送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集中整治行动汇总表。 3、各单位“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的最后总结材料和报表以及停产整顿,提请政府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务必于6月18日前,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水务局安监处。 第4页 共4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民生 > 工作方案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