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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561101 上传时间:2023-04-10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1.2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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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6点公文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x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和市政府下达的xx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区域水生态平安,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和目标 总体要求。以保障水环境平安、清洁、健康为目标,以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源头控制、科学治理为原那么,分阶段系统推进区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工作目标: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

2、变坏的原那么,根据xx市确定的水环境控制单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以下目标:到2023年,全区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根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考核断面到达水质目标,河道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断面,完成xx市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到2030年,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根本恢复。到204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提升,实现平安、清洁、健康的水环境目标。 二、加强区域水污染防治 (一)公开饮用水供水水质 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平安状况。自2023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平安状况。自2023年起,

3、所有饮用水平安状况信息向社会公开。(区卫生计生委) (二)深化河道综合整治 梳理全区劣于类水体清单,排摸水体污染严重的超标控制单元,编制、实施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方案。制订分阶段目标,将达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镇)、企业及治理维护单位,着力推进综合整治工程,杜绝新增污染严重水体。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开展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结合河道底泥疏浚,开展河道生态治理,消除重污染指标。加强运行维护,加大河道长效管理力度。按照河道保洁和设施养护“两个全覆盖的要求,推进全区河道陆域、水域设施养护的一体化和综合化管理,提升河道水环境面貌。(区建管委、区环保局、相关街镇) (三)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配合完善

4、现有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开展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保持地下水水质不恶化。到2023年底,完成4座民营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或防渗池设置。(区规土局、区环保局) 三、加强市政根底设施建设 (四)完善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维护 结合旧区改造、管网完善、截污纳管、雨污分流等工作,加快推进排水系统薄弱区的生活污水纳管,到2023年,根本解决彭浦西、临汾花园、彭浦新村、永和南和寿阳等五个排水系统的雨污管网混接问题。 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排水系统的规划调整工作,启动完善新闸路(江宁路-泰兴路)、茂名北路(南京西路-延安中路)、陕西北路(康定路-延安中路)、威海路(茂名北路-陕西北路)和余姚路(武宁南路-延平路)

5、等路段的管网工程。到2023年底,全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通过对排水管道的养护疏通,增加窨井、雨水口的清捞频次,保证排水管道的正常运行。同时加大对排水管网的检查力度,及时修复错接管道和破损设施,确保纳管后市政管道的平安、畅通。(区建管委、区房管局、相关街镇、市北高新集团) (五)配合完成市政泵站截污改造 配合实施寿阳等市管泵站的污水截流设施建设与改造,推动截污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配合做好征地、施工及环评审批等工作。(区建管委) (六)完成区管泵站截污改造 对候赵、祝家浜、俞泾浦、界泾、万荣和大宁灵石等6个区管雨水泵站实施旱流截污改造。2023年完成泵站截污改造工程的方案评审,完成工程建

6、设前期手续,力争开工2座泵站的截污改造工程。2023年力争完成6座泵站的截污改造工程。(区建管委、彭浦镇、市北高新集团、大宁资产公司) (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在苏河湾地区和市北高新园区开发中,结合XX县区改造和河道整治,推进绿地建设、河岸植被、深根植被、公共建筑及道路等工程建设,实施新建公共停车场、可渗透路面、雨水回收系统,用于周边区域道路冲洗、公共绿地灌溉等。在苏河湾绿地规划中研究使用绿色屋顶雨水收集、雨水调蓄中心、植被浅沟、雨水花园城市湿地等生态设计方法。在浙江北路公共绿地工程建设中,设置雨水回收系统,将雨水回收到附近的泵站。(区建管委、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市北高新集团) 四、加强产

7、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八)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按期完成市里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继续推进区域内电镀、热处理、铸造等三类工艺优化调整,全面淘汰手工电镀工艺、镀铅工艺、铸件酸洗工艺等生产企业。强化对保存企业、园区的高标准综合治理和高水平监管,对保存企业或过渡性保存企业实施全部清洁生产达标。全面排查中心XX县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小工程,到2023年底,全部取缔印染、电镀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工程。(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环保局) (九)推进产业布局优化 禁止新建高污染工程,对于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坚持“批工程、核总量制度,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工程,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加强常

8、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全面清理整顿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工程。以都市型园区为重点,促进减量置换。进一步明确区域内各园区的规划布局和产业定位,高标准引进新工程,提高产业集聚度。市北高新园区等原那么上不得新建、扩建工业工程。(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环保局) 五、加强水环境质量制度管理 (十)建立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依托本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工作机制和环保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平台,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建立分级水质目标考核体系。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街道(镇)和相关企业,按河道所在区域进行分段,落实街镇河长负责制,对分段河道负责。 按照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

9、究方法(实行),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水环境质量逐年提高。(区环保局) (十一)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严格控制进入水功能区的排污总量,重点对总氮、总磷分别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明确排污单位总量指标。将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的建设工程企事业单位排污总量作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纳入建设工程环境管理,相关工程必须取得排放总量指标,方可进行建设。(区环保局) (十二)实施水资源管理制度 大力推进节水型园区、学校(校区)、小区、企业和机关的节水示范活动。推进工业节水工作,建立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的逐步淘汰机制,抓好月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重点监管工业企业的节

10、水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减少全区工业用水总量。开展再生水回用试点建设。到2023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3年下降23%和20%。推进非传统水源的利用,完成石门二路299号、康定路1155号等2023处定点剂量取水装置的试点安装,为城市维护公共用水纳入计量用水、节约用水奠定根底。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破损排查和维护制度。(区建管委、区教育体育局、区机管局、区商务委、区统计局、区房管局、市北高新集团) (十三)完善公众监督制度 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处分整改情况等信息。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废水污染物监测,并公布主要

11、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清洁生产审核等相关信息。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事业单位,要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及超总量等情况,以及相应的治理措施及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建立社会监督平台。建立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定期沟通对话的协商平台,拓展企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的渠道。推行环境公益诉讼,鼓励有奖举报,引导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环保公益组织参与社会监督。(区环保局、各相关部门) 六、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 (十四)加强地表水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 根据

12、xx市2023-2023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本区有关要求,加大对辖区内各水体的监控。到2023年底,建成彭越浦-汶水路桥、彭越浦-延长路桥、走马塘-共和新路桥断面3个地表水岸边站,完善水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市区两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区域内所有河道均布设常规监测断面,实现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对工业园区、泵站放江等特定功能区开展预警监测。(区环保局) (十五)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能力 推进一类污染物水污染源的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通过在线监控、专项执法等手段严格监管,确保工业企业一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进一步催促电镀企业加快完成搬迁。 加强纳管排放企业监督,开展污染源总氮、

13、总磷和行业特征污染物排放监测,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区环保局) (十六)加强环境监督执法能力 强化街道(镇)在环境监管事务中的能效,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提升网格化管理主动发现和协同处置能力。 加强对污染源日常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明确责任单位,公开查处结果。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全面实行重点污染源监管责任制,完善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区环保局) (十七)实施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 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23年底前,完成区管重点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其他污染源的许可证核发,探索市政泵站纳入污染源管理体系,开展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区环保局) (十八)加强工业企业环保执法力度 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到达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分,一律停业、关闭。自2023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结合本区电镀、热处理、铸造等三类加工工艺结构调整,对保存企业或过渡性保存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区环保局) 第9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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