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汽车加油站专项行开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平安生产工作,依据市安委会宁安办(2023)18号文件精神,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汽车加油急剧增多,平安间距缺乏、平安管理混乱等问题日显突出,存在着诸多事故隐患。为保证汽车加油站平安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确定在全乡开展一次汽车加油站专项平安检查,现结合我乡平安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此次平安生产检查督查领导组 为确保此次平安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乡平安生产委员会特成立检查组,深化基层和一线进行检查。 二、检查的方式和时间支配 (一)工作部署。5月15日前,快速布置开展这次平安检查活动
2、,落实责任,确保平安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企业自查。5月15日至5月31日,全乡各加油站进行自查,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全面的做好平安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写出自查工作总结备查。 (三)集中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对全乡的加油站、点进行逐一检查,并将检查状况分别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加油站是否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 2.加油站周边平安距离、站内设施之间平安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和有关规定。 3.平安管理制度、岗位平安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 4.重大危急源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5.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是否符合平安
3、生产“三同时要求。 6.是否制订和严格落实加油站检修理施工平安管理制度;是否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施工单位的平安管理制度、施工作业方案及相应的平安防范措施。 7.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平安培训,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8.对进站车辆、人员是否实施有效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平安检查工作,实行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检查活动的落实。 (二)认真抓好平安隐患的整改工作。各相关单位对检查出的平安隐患,要马上下达隐患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对检查觉察有重大平安隐患的加油站,要暂扣相关行政许可证书,催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由市行政许可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对于平安隐患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或者整改无望的加油、加气站,要注销(撤消)相关行政许可证书,不准再从事储存、经营活动。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要马上予以查处取缔。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