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出人口调查摸底工作方案 各村: 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效劳水平,重点解决目前我镇存在的流出人口底数不清的问题,决定于2023年4月至6月在全镇集中开展流出人口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调查摸底,摸清流出人口底数,全面掌握流出人口动态,防止漏统漏管。对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流动人口子系统的个案信息项进行补充和完善,提高信息平台流动人口信息质量,提升流出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和效劳率,为做好流动人口效劳管理工作奠定根底。 二、调查对象 本镇户籍(18-49周岁)育龄对象。 三、调查方法 (1)从镇级信息平台中分村(居)、分组导出18-49周岁育龄人员名单,
2、导出字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地址、居住地地址)后参照附件一样式添加新增栏目,下发到村(居)。 (2)各村(居)根据名单逐户核实流动务工动态,弄清流出人员流向信息,包括流向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经 核实,在导出的名单表后新增加的栏目按要求详细填写。全户流出的对象,通过知情人核实。对已登记的流出对象,目前已返回户籍地、流向地址发生变更的重新登记上报流出人口变更表。 (3)镇计生办核实信息平台通报协查的流出对象,对接收的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报告单的人员重新进行比对核实,及时完善、修正相关信息。 四、调查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3月31日前) 镇计生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调查摸底方
3、案,抽调得力人员组成调查摸底队伍,明确责任,召开发动会,具体安排部署调查摸底工作。 (2)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村组织调查工作人员逐村逐户逐人排查、登记,对于已经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确认,对信息变动、新增流出对象逐人进行采集,如实登记并填写流出人员信息采集卡。 (3)核对录入阶段(5月1日-5月31日) 镇计生办根据调查摸底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在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流动人口子系统中进行相应的录入和变更,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送达或邮寄相关对象。 (4)督查总结阶段(6月1日-6月30日) 镇计生办6月上旬逐村进行检查核对,并将(附件3)报送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科。2023日
4、-30日市人口计生委每镇抽查一个村,下发抽查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以村(居)计生专干为主体,组织得力人员成立调查摸底队伍,认真开展工作。 (2)确保调查质量。调查工作人员要进村入户,逐户逐人逐项理清流动人口信息,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调查结果要和账、卡、机进行核对,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完善、补充、修正平台内数据。 (3)建立长效机制。镇要建立流出人口信息采集更新长效工作机制。村(居)专干要动态掌握辖区育龄人员流动务工信息,及时上报更新、新增信息,实行首接责任制首问负责制,落实好“一签四定一发,办理婚育证明率达20230%。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