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环保局公众开放工作方案 按照关于报送2023年市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好我县环境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顺利实施,我局制定以下向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公众开放活动,使其成为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沟通桥梁,保障公民对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协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篇章,为建设“美丽添砖加瓦。 二、
2、活动内容 继续完善县污水处理厂的公众开放活动;参观污水处理设备及生态湿地;介绍污水处理厂的开展历程、根本职责、监测能力及环境监测知识等;讲解废水样品采集、样品分析、质量控制等环境监测主要环节和尾水生物处理工艺,并与公众现场互动交流。 三、活动对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学生、社区居民和企业员工等社会各界人士(70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者需要监护人陪同参加),每场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 四、活动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 联系人: 五、活动开放时间 2023年度每季度最末月上旬,上午9:30至11:30, 六、活动报名方式 采取预约报名和集体组织相结合,参观公众在2023年每季度最末月3日前以所在组织或个人名义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明确联系人、联系 等信息。我单位在每季度最末月5日前审核来访人员信息并通知参观公众,安排参观具体事宜。 来访参观人员进站前必须如实登记有关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我单位有权拒绝其参观申请:在参观过程中,有序参观,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摸乱动参观单位仪器、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泄露县污水处理厂商业机密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 内容总结(1)三、活动对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学生、社区居民和企业员工等社会各界人士(70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者需要监护人陪同参加),每场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