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社会治理、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维护全国及各级“两会期间的交通运输行业平安稳定,按照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在春节和全国及各级“两会前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专项调处活动的通知XX县区综治委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平安隐患活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3月底,在全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平安隐患活动。为确保工作落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社会治理、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效劳科学
2、开展的总体要求,从维护最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群众密切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疑难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矛盾纠纷、平安隐患排查调处,努力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交通、和谐交通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任务目标 这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平安隐患排查调处活动,要以化解不稳不安定因素为目标,以最终解决问题为目的,尤其是把妥善解决因交通建设工程征地拆迁、道路运输“打非治违等问题可能引发的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出问题,作为排查化解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四个底数清楚:一是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
3、突出问题底数清楚;二是矛盾纠纷隐患底数清楚;三是群众性事件苗头底数清楚;四是重大信访苗头底数清楚。实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不发生群众进京集体上访;二是确保不发生恶性非正常进京上访;三是确保不发生上访群众进京滋事问题。 三、开展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几点要求 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平安隐患活动,是省、市、县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各单位、各股室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现在起,要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不放过一起上访苗头和不稳定不平安隐患,切实将这项活动抓紧抓好,到达预期的目标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
4、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动排查调处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2.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单位、各股室要迅速组织人员,深入工程施工现场、运输企业和龙湖码头等交通运输行业生产一线,对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目标、重点人员进行深入细致排查,要将可能引发越级信访、恶性信访事件的突出问题,可能进京滋事的上访老户、有非正常进京上访倾向的人作为排查重点,摸清底数,建立台帐,不留死角漏洞,不放过可疑之点,切实掌握底数和原因。 3.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平安隐患,要认真梳理,分类调处、妥善化解。对一
5、般性矛盾纠纷要边排查边调处,对重大疑难问题特别是积案、上访老户、县以上挂帐督办案件以及越级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进京访要落实领导包案、挂帐督办。要因情施策,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确保调处到位。 4.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分包案件的催促和指导,扎扎实实做好矛盾纠纷、平安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对因排查不力、化解不到位、稳控不落实、整治不得力而发生严重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在矛盾纠纷、平安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职在位,切实履行职责,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现象。要及时反响信息,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对重大信访情况和突出事件必须在1小时之内上报局人秘股。各单位、各股室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分别在2023年1月、2月、3月底将本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书面报人秘股,并于3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报人秘股汇总。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