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中共XX省环境保护厅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组(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举措,以厘清责任为前提,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抓手,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组(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党委)负责人的
2、第一责任、党组(党委)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和支部责任人的“一岗双责责任。 二、根本职责 (一)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四)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五)主要负责同志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六)加强对下属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制约,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重要任务 (一)党组(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改革开
3、展、党的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3-2023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有方案、有重点地听取汇报、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相关处室单位,确保领导有力、组织周密、责任到位。 2.强化催促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谈话、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催促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履职、密切配合;催促处室单位
4、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催促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贯穿、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格局。 3.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种党的各项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广阔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委、省政府同心同德。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松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切实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严明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营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浓厚气氛。 4.支持纪委履职。全力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
5、办案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促主体责任落实,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保障。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5.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那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严格考 察干部,让“干净的干部有大的舞台;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解决选任干部简单以票取人等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
6、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党组(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6.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密切联系和效劳群众,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干部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和环境问题,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建设,以制度稳固作风建设成果,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7.纠正不正之风。把实现好、维护好、开展好最广阔人民根本利益
7、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开展经常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8.加强党内监督。在做决策、用干部和推进工作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工程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以及终身问责追究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
8、报报告、谈话诫勉、询问质询、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用运好“四大法宝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行党务公开,把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形成对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的合力;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中心组学习内容
9、,定期安排专题学习,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0.推进改革进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努力实现纪律检查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重视和支持纪委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创造良好条件。 (二)党组(党委)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党组(党委)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坚守责任、坚持原那么、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1.坚决贯彻党中央、中
10、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发动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对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举报亲自阅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落实领导责任情况和下级党组织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 监督考核,催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4.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
11、定,管好自己和身边人员,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带头反对“四风,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假设干准那么和关于工作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亲自抓、具体抓,认真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3.加强对分管
12、范围内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催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4.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特别是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和身边人员,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 (四)支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支部负责人对本处室、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
13、亲自抓、具体抓,认真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3.加强对下属“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行为,做好上传下达,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门,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 四、制度保障 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学习议事、责任分解、压力传导、谈话提醒、履职报告、联系群众、
14、督导检查、考核评价、风险防控等机制,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一)组织领导机制。积极发挥领导、执行、推动的作用,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对大案要案查办的指导、协调和推动。 (二)学习议事机制。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研究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内容不少于2次,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做专题辅导或讲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 (三)责任分解机制。每年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下级党组织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任务清单。实
15、行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逐条靠实到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 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四)压力传导机制。坚持逐级约谈制度,每年至少集体约谈1次,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个别约谈,随时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坚持谈话提醒制度,党组(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范围内的负责人、负责人与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提出履行主体责任和勤政廉政要求。 (五)联系群众机制。坚持下基层调查研究制度,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带着问题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真实情况,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联系信访群众制度,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信访工作,班子成员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信访疑难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联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