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劳务派遣专项工作方案 一、组织发动阶段 (一)加强领导(4月2023日-15日)。成立标准劳务派遣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开展宣传(4月15日-6月30日)。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和内容,重点宣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劳务派遣用工岗位适用范围、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标准劳务派遣管理的良好舆论气氛。 (三)搞好培训(3月15日-6月30日)。 1.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并以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本系统工作人员和派
2、遣公司负责人的学习培训,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法律条款的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2.要积极发挥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的作用,采取主动送法上门等方式,认真抓好劳务派遣单位、各类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学习培训,增强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经营、用工单位依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自觉性,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 二、全面摸底调查阶段(4月1日-5月2023日) 为使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能够如期全面贯彻实施,专项行动小组要积极争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对现有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及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况集中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劳
3、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根本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摸底调查内容见附表),做到不漏一户劳务派遣单位,不少一家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台账。5月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小组写出专题报告,填写上报摸底调查情况报表。 三、清理准备阶段 (一)清理相关法规政策(5月11日5月31日)。要对照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对我县已经制定出台的涉及劳务派遣的标准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与法律相抵触的,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修订或废止。 (二)做好清理整顿劳务派遣单位的相关准备(5月11日6月30日)。要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准确情况,对照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
4、上级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清理整顿劳务派遣单位的具体措施和实施细那么,逐个单位分析形成处理意见,为7月1日开始依法取缔不具备法定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依法整顿用人单位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行为等,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标准指导阶段(6月1日-6月20日) 要加强对劳务派遣和用工行为的标准指导。 (一)依法纠正和查处劳务派遣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缺乏两年、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克扣劳动报酬、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押金以及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等违法行为。 (二)对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按照同工同酬原那么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法规定的,要催促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及时进行调整。 (三)对7月1日前新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要按照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人社部即将下发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引导工作。 五、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6月20日前,专项行动小组要向市专项行动小组上报开展专项行动报告。6月中下旬,要做好迎接省厅标准劳务派遣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各设区市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