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违章建筑撤除复耕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集中整治为载体,以撤除违章建筑为重点。 二、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成立镇违章建筑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各区区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主管城建工作的副乡长负责。 三、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治活动,使违章建筑得到有效遏制,乡村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1、马上叫停在建的各类违章建筑,通知违章户自行撤除或关心撤除违章建筑; 2、对拒不自行撤除、也不协作关心撤除的违建户依法实施强拆; 3、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实现全乡乡村规划建设标准有序。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2、全乡集中整治违章建筑活动从10月23日起,至11月10日前完成。 1、通知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党委政府印发了通知违建本户自行撤除违建的通知,并下发到本户令其限期自行撤除。 2、强制撤除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由领导小组牵头,相关村村干部参与,组成综合执法组,严峻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撤除,必要时,申请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撤除,切实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对各类在建违章搭建一律予以撤除。 3、稳固验收和标准阶段(11月10日至12月30日)。主要任务是稳固面上整治成果,妥当处理后续冲突,防止反弹,并对一些简洁性、特殊性违章进行整治。同时,从乡情动身,配套出台相应制度,标准违章建筑整治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督查考核和奖惩方法,完善监督员、协管员队伍管理制度、奖惩方法、考核措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