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志编纂和院史展览馆筹建工作方案 史院中心小学贫困生救助方案 为确保学生进得来、留住、学得好,杜绝因贫困而辍学的现象发生,特制定本方法: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李纯泉 成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确定救助范围、救助对象,负责筹集、管理、发放救助资金 二、确定救助对象的原那么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重点救助以下对象: 1、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 2、父母双亡或单亲的子女; 3、因受灾、疾病等其他特殊原因造成阶段性贫困的家庭子女; 4、农村独生子女、双女; 5、身带残疾的学生; 6、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元者; 7、其他原因家庭特别困难,尚未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子女。 三、工作程序: 1.班主任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了解,及时家访,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并收集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时上交总务处。 2.总务处将困难学生情况汇总后,按学生家庭困难程度排序并将名单提交至校务会,校务会经充分讨论后,根据相关政策及困难程度给予学生一定的困难补助,并将结果张榜公示。 3.在公示期内,如有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校务会要重新审核公示。 4.公示期后,由总务处根据公示结果对相关学生给予补助。 四、资金来源 1、爱心人士捐助 五、工作要求: 1、所有救助资金须上交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建账管理; 2、救助资金的收支接受广阔教师的监督,总务处应定期公示救助的对象、金额及资金的收支情况; 3、实行贫困生救助动态管理,班主任和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了解救助对象现在的生活状况,如果被救助者超出救助范围,那么应及时调整救助对象。 内容总结(1)3.在公示期内,如有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校务会要重新审核公示(2)4.公示期后,由总务处根据公示结果对相关学生给予补助(3)3、实行贫困生救助动态管理,班主任和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了解救助对象现在的生活状况,如果被救助者超出救助范围,那么应及时调整救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