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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抽检工作方案范文.doc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565736 上传时间:2023-04-1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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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抽检工作方案 为全面掌握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和质量现状,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和不当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百姓食品安全,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方案及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抽检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项目、高风险区域等问题,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按照省厅要求,我市食用农产品抽检数量要到

2、达1批次/千人,普通食品要到达0.5批次/千人。 二、工作原那么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抽检重点。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紧盯肉、蛋、奶、蔬菜、水产品、食用油、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高风险品种,紧盯农兽药残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高风险指标,紧盯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高风险区域,开展抽检并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及时核查处置。开展对以往抽检不合格企业及品种的跟踪抽检,查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真正落实整改措施,是否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 二坚持广泛覆盖,突出重点任务。对所有食品品种,对城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对生产、流通、餐饮和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合理确定抽检

3、重点,进行广泛全面覆盖抽检。主要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商场、便利店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在保障完成省厅、市局抽检方案的根底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地专项抽检任务。 三坚持检管结合,推行专常互补。在方案性抽检的基 础上,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针对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常规抽检和专项抽检,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沟通,解决不合格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通过公开监督抽检信息,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工作任务 根据省厅文件精神,我市2023年度国家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任务为400批次、普通食品200批次。由市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

4、管理科牵头组织实施,市局相关科室、各基层分局予以配合。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特殊食品的专项监督抽检按照相关规定及上级文件要求开展。 一抽检品种和项目 应对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普通食品以及生产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检,主要对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以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酒类、煎炸过程用油、餐饮具等普通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检完成必检品种的必检项目外,还要完成自检项目至少2个。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 全年均衡开展,每月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消费量大的食用农产品和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酒类等普通食品

5、;对托幼机构及学校食堂、集体配送餐单位、餐饮店等单位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抽检。 三抽检场所 在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托幼机构及学校食堂、集体配送餐单位、餐饮店等场所进行抽样。 四、抽检的具体实施 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方法?规定,决定由市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牵头,办公室、财务科配合,综合考虑检验能力、参数资质、检验质量等因素,选取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2023年国家食用农产品抽检及普通食品抽检任务。同时市局决定成立食品抽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局食品抽检工作的统筹、汇总、上

6、报、公示等工作。 五、抽检的费用 由市局统一向政府申请,由市财政划拨专项资金用于食品抽检,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支出。 六、抽检的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普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标准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国家普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不得在开展抽检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三按时完成抽检任务,确保在2023年11

7、月30日前完成国家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抽检任务。 七、检查处置 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监督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对于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检测,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厅、市局。核查处置工作由市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负责,并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填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案件的核查处置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省、市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信息公布 按照“谁组织谁抽检、谁公布信息的原那么,市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负责公布食用农产品、普通食品抽检信息。公布信息严格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包括产品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标称生产企业或产地、生产日期、合格不合格项目及结果等产品信息。公示信息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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