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平安保障2023年工作打算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平安保障2023年工作打算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心关于建立健全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部署,连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根底上调整优化,实现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探究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二、根本原那么平安为本。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平安有保障为根本目标,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加强质量平安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准时消退房屋平安隐患,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农
2、户主体。农户是住房平安保障的责任主体,对于觉察平安隐患,应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农户应充分参与改造打算选择、筹措资金、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过程。公开公正。各镇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播送、电视、报纸、宣扬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正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因地制宜。各镇依据实际状况确定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方式、建设标准等,指导农户实行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平安,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本钱。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
3、居住环境,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三、保障对象(一)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平安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给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消灭严峻困难家庭等。(二)接续推动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连续性,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平安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赐予支持。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难等缘由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
4、支持政策。已纳入压(采)煤沉陷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点。符合上述保障条件的农户,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依据村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平安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请确有困难的,由村委会挂念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各镇要加强政策宣扬,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准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支持范围。四、补助标准在中心财政补助根底上,省财政户均补助2000元,市财政户均补助1000元。中心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统筹支配。除中心、省、市财政补助外,缺乏局部由县财政兜底解决。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3万元,修缮加固
5、户均0.8万元。五、保障方式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平安保障的主要方式。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依据房屋危急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撤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平安问题。属于因小型自然灾难等缘由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要由镇人民政府出具状况说明,并上传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各镇要乐观实行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力量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平安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帮助盘活农村闲置平安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镇政府可赐予租赁或置
6、换补贴,避开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六、管理要求(一)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1.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各镇要组织城建、乡村振兴(扶贫)、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平安动态监测机制。对于监测觉察的住房平安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全部保障对象住房平安。2.加强质量平安管理。各镇要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充分依靠镇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农户住房平安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根本平安技术导那么的通知(建办村函(2023)172号),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
7、平安。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把握在40-60平米以内,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米。各镇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确保农房建管落实到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准时觉察问题并催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平安要求。3.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各镇要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并为农户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供给技术支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技术帮扶,指导并帮助技术薄弱区域落实危房鉴定相关技术要求,确保危房鉴定精确,各镇要逐户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房屋等级鉴定工作,确保不落一户。4.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各镇要加强农户建房技术指导,在地
8、基根底、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时,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检查,觉察问题准时催促整改到位,确保改造的农房规划选址合理、建筑材料合格、施工操作标准、抗震措施齐全、结构稳定牢靠。其中,重建房屋禁止使用木屋架和钢构梁。危房改造竣工后,镇政府准时组织验收,初验通过后,镇向县住建局提出验收申请,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发改、残联、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部门、镇、村等有关人员参与,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撤除及群众满足度等。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复核。5.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在确保房屋根本平安的前提下,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
9、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有条件的镇要乐观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筑方式,推动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6.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准时精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状况、房屋改造的进展状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精确性负责。县住建局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市住建局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准时把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精确。(二)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1.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县财政、住建、各镇要严格执行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方法(财建(202
10、3)610号),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状况的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根底设施建设等与根本住房平安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禁止单纯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平安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现象。严格执行年度绩效评价与督查鼓励制度,提升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平安保障工作实效。2.防止补助资金拨付不准时、挤占挪用和滞留。结合全县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滞拨闲置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县住建局要准时组织竣工
11、验收,并将验收合格到达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供给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依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3.严峻查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各镇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状况检查,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办力度,并准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根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准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应机制,乐观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
12、与权和监督权。七、保障措施1.落实部门职责。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平安保障工作实行县负总责,镇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省、市统筹指导。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开发局要各司其职,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协同推开工作合力。县住建局负责统筹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房屋平安性鉴定、建管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支配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县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给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县扶贫开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消灭严峻困难家庭;县扶贫开发局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
13、他脱贫户。2.加强信息共享。各镇要合理支配工作打算,乐观推开工程实施,统筹做好项目、资金、人力调配。要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持续跟踪住房平安保障状况,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准时觉察平安隐患,准时赐予妥当帮扶,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平安。3.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地方各级财政要加强资金保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平安保障工作。乐观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减轻自然灾难等缘由对农户住房和生活的影响。加大对农村住房平安保障的信贷支持力度,鼓舞金融机构向获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的农户供给贷款支持,地方可视情赐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4.健全调度制度。各镇要健全调度制度,实施台账管理、节点管控,实行周报、月报制,每周一报上周完成状况,每月25日前,报送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要准时总结经验,围绕保障对象确认、资金补助标准、危房改造方式、日常修理管护等方面乐观探究有效做法,逐步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