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1411.1-2017前言GA/T1411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为以下部分:一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第2部分:无人直升机系统:第3部分: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一第4部分:周定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本部分为GA/T1411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561)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深圳一电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中航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无人机系统工程研究所、合肥佳讯科技有限公司、国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深圳中翼特种表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石光明、胡建亭、孙非、张显志、艺科、满意、张国勇、张松、孙志坚、李建生、赵国成、许旭。本部分于2017年08月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