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运行分析管理规定 xx公司调度通信运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保障xx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调度通信系统平安、优质、经济运行,加强调度通信网运行管理,不断提高调度通信运行质量,根据电力行业标准电力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4-2023)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调度通信运行管理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支线服从干线、属地化运行维护的根本原那么。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公司电网通信运行管理工作,与市公司通信网运行有关的各级调度机构、通信机构、运行维护单位、并网发电企业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市公司调控中心
2、是公司调度通信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分公司及并网电厂通信运行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所管辖电力通信网运行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编制所管辖电力通信网年度运行方式。负责所管辖电力通信网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第五条各县分公司调度所是本单位调度通信运行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公司各项调度通信运行管理制度。负责所管辖配网通信通道的建设、维护。负责所管辖配网通信通道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第六条运行中心负责变电站通信设备日常巡视及自建通信线路的运维工作。 第七条并网电厂应贯彻落实国家及电力行业颁
3、发的各项管理规定和标准,接受调管单位的检查、指导和考核。按照并网协议的有关通信要求,负责并网通信设备的运行维护、技改、大修等工作。 第三章新设备投运及并网管理 第八条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通信设备及光缆(统称新设备)投运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设备验收合格,质量符合平安运行要求,各项指标满足入网要求,资料档案齐全。 2.运行准备就绪,包括人员培训、设备命名、相关规程和制度等已完备。 第九条新设备接入现有通信网,应在新设备启动前2个月向调管单位移交相关资料,并于 15天前提出投运申请。调管单位收到资料后,应核准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平安可靠性等是否满足运行要求,应对新设备进行命名编号并备案。 第十条
4、拟并网的通信设备的技术体制应与所并入电力通信网所采用的技术体制一致,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拟并网的通信方案应经调管单位核定同意,并通过测试验收。 第十一条并入通信网的通信设备技术指标和运行条件应符合电力通信网运行要求,并入通信网的通信设备,即纳入所属电网调度机构的管理范围,应服从电网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第四章平安管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调度机构严格执行省、市公司平安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通信设施平安管理细那么。 第十三条各单位调度机构应配合电网反事故演习和事故调查工作,并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通信机制。针对所辖通信网的薄弱环节,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反事故演习方案。 第五章通信设备
5、管理 第十四条市公司调控中心与变电站、县调和大(中)型发电厂的调度自动化实时业务信息的传输应同时具备两条不同物理路由的通道。 第十五条通信设备与电路的维护要求: 1.通信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应实行专责制,应落实设备维护责任人。 2.通信设备应有序整齐,标识清晰准确。 3.通信设备应定期维护,维护内容应包括设备风扇滤网清洗、内部灰尘清理、数据备份等。 4.应配置相应的仪器、仪表、工具;仪器、仪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质量检测,保证计量精度。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器具应管理有序。第十六条通信设备与电路的巡视要求: 1.设备巡视应明确巡检周期、巡检范围、巡检内容,并编制巡检记录表。 2.设备巡视可通过网
6、管远端巡视和现场巡视结合进行。 3.巡视内容包括机房环境、通信设备运行状况等。 4.光缆线路应与一次线路同步巡视,特殊情况下,可增加光缆线路巡视次数。 5.巡视内容应包括光缆线路运行情况、线路接头盒情况等。 第十七条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和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等(包括线路、预绞丝、耐张线夹、悬垂线夹、防震锤等线路金具,线路中的光缆接续箱)的巡视、维护、检修等工作由运行中心负责,调控中心负责站内纤芯接续、检测等工作。 第六章备品备件管理 第十八条通信系统应配备满足系统故障处理、检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建立备品备件库,应能在故障处理时间内送至故障现场。 第十九条备品备件
7、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性能指标满足运行要求。 第二十条光缆线路备品备件应包括光缆、金具、光缆接续盒等。 第二十一条通信设备备品备件应按照网络规模、设备构成单元、设备运行状态和业务重要性配置。 第七章故障处理 第二十二条当发生通信电路故障且业务中断时,应根据故障影响程度按有关规定启动通信反事故预案。首先恢复业务电路,再进行事故检修和分析。通信电路故障检修时,应按先干线后支线、先重要业务电路后次要业务电路的顺序依次进行。 第二十三条故障处理结束后,通信运行商、责任单位应分析事故原因,报送事故处理与分析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八章附那么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市公司调控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