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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市社会工作行业督导人员资质备案认证实施办法试行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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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市社会工作行业督导人员资质备案、认证实施方法(试行) XX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工作专项督导实 施方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平安工作的总体要求,催促各地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平安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教督办(2023)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督导目的和原那么 为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学校落实平安管理职责,推动建立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平安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学校平安风险防控能力,切实防范事故灾难,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平安和健康成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学校

2、平安工作专项督导。 学校平安工作专项督导应坚持以下原那么: (一)统一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学校平安工作作为公共平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二)注重实效。完善学校平安工作专项督导形式、内容和方法,因地制宜,确保学校平安工作专项督导取得实效。 (三)公开透明。坚持标准与方法公开、组织与人员公开、过程与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督导时间和督导对象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下半年组织对各州、市人民政府及辖区内的学校平安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三、督导内容 (一)组织管理 1.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学校平安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催促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学

3、校平安工作管理与监督责任情况。 2.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学校平安工作资金与资源,开展平安管理培训与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平安管理机构、落实岗位平安职责,配备平安保卫人员情况。 (二)制度建设 1.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平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标准,建立健全学校平安工作治理机制,制定完善本地方学校平安标准体系,开展学校平安事项认证情况。 2.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完善落实学校平安工作监督、管理,加强学校及周边平安综合治理,建立学生平安区域情況。 3.学校建立健全平安管理制度和平安应急机制,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平安防范工i标准(试行)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和平

4、安管理各环节、岗位职责情况。 (三)预警防范 l有关职能部门建立隐患排查与整治的学校平安预警机制5及时发布平安预警公告情况。 2,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学校平安风险清单,开展学校平安 检查与动态监测,及时分析和评估平安风险,提出预警 信息 情况。 3.学校建立健全及落实平安教育、曰常管理、体育运动、校外活动、公共平安事件、校车平安、食品平安、卫生防疫、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预防情况。 (四)教育演练 1.教育部门按照中小学公共平安教育指导纲要指导学校加强平安教育,落实平安教育进课堂,保障平安教育所需资金、教学资源和师资情况。 2.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和参与学校平安教育,开展平安防范进校园活动情况。 3.学校

5、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开展平安教育,定期组织地震、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情况。 (五)重点治理 1.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溺水、事故、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等重点问题的预防与应对,及时做好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指导学校履行教盲和管理职责情現。 2.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及时打击涉及学校、学生平安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设平安校园情况。 3.教育部门及学校健全未成年学生权利保护制度,防范、调查、处理侵害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事件,开展心理、行为咨询和矫治活动情况。(六事故处理理与责任追究机制情况。 1.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学校平安事故应对、处2.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组织实施救援,落实事故调

6、查、责任认定和蔼后处理,追究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行政、刑事责任情况。 3.教育部门及学校妥善处理平安事故纠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日常监督。各级督学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强化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促进学校平安工作有序进行。 (二)州、市自评。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于每年9月底前对照XX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指标细那么(试行)(详见附件),对下级及辖区内的学校平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自查报告在当地政府及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省级督导检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

7、会办公室根据日常监督与州、市自查情况,随机抽取督学和专家组成督导检查组,随机确定督导对象,釆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重点检查、随机抽查、个别访谈等方式,于每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省级实地督导。 督导检查组进行综合评议后形成省级督导意见并进行反响,州、市人民政府对省级督导检查组反响意见有异议的,须在督导意见反响后15日内作出说明;无异议的,须按照整改要求和建议及时整改,并在督导检查结束后3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报告整改情况。需要立即整改的重大平安隐患,须在督导检查结束后15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整改情况。 五、评估标准 对学校平安工作的专项督导采用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

8、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量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具体如下:评估分值在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评估分值在85-95分(含85分)之间,为良好;评估分值在70-85分(含70分)之间,为合格;评估分值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结果运用 (一)建立工作问责机制,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对学校平安工作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将进行问责。 (二)对督导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学校平安工作中出现的特大、重大学校平安责任事故,以及严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处理。对违纪问题线索,交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d 附件:XX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细那么(试行)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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