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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万庄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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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万庄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设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防保站及计算机信息科等科室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组织领导和落实。 2、防保站为本单位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标准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标准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并建立传染病登记簿。 3、门诊、住院部、化验室要分别做好门诊登记、住院病人登记、化验室登记。 4、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带者时,首诊

2、医生必须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由疫情管理员统一收集录入。 5、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 、 )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6、做好自检记录。对发现传染病不报、漏报的医生或者报告好的医生,报告单位应按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给予处分及奖励。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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