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工作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x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x年1月1日起至201x年12月31日止。 一、根本情况 201x年,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XX县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确保局内政务公开工作标准有序、落到实处。 1、抓组织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的领导。局党组按照稳固、完善、深化、提高的工作思路,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力量,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
2、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将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进行。 2、抓制度建设,标准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把政务公开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用制度管人、管事,标准用权行为。一是修订了首问、首办责任制、办事时限制度、效劳承诺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对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方法措施等作了具体规定,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运行奠定了根底;二是完善了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在交易大厅建立了阳光台、政策法规宣传栏、收费公示栏、公示了举报 和设置了监督举报箱。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三加强了房产行业信息化管理建设。建设完善了县
3、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综合管理系统,局部房产管理工作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商品房预告、预抵等工作实现网上申请备案,行业管理更加标准、便捷。 3、抓贯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能不能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关键看落实。局党组根据干部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人事、财务、廉租住房分配、各项收费等热点和焦点问题,狠抓了四个方面的公开。一是狠抓了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公开,在政府公共信息网上公开了县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实施方法(试行),在局政务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宣传了保障性住房政策、申请条件,在县电视台、城关六社区、图文电视台公示了幸福园廉租住房申购群众的名单等,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透明度。二是狠抓了与群众和企业有关联的各项业务工作
4、流程和收费标准的公开,特别是房地产交易、产权发证等工作,其办事程序、收费工程、收费标准一律向社会公开,并作出效劳承诺。三是狠抓了干部任用的公开,采取民主推荐、公开测评、择优录用的方法任用干部,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四是狠抓了财务支出公开,制定了三重一大财务管理制度,采取由财务专职人员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财务报账程序,大笔资金使用和重大工程建设由局党组、职工代表集体研究,坚持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支出情况,给干部职工一个明白。 4、抓形式创新,深化政务公开。从创新机制入手,把实现管理型、责任型、效劳型职能转变作为政务公开的着力点贯穿始终,牢牢抓住重要环节,促进政务公开的宽领域深层次开展。一方面根据
5、群众需要,改变工作作风,组织房产业务效劳队,把管理工作变为优质效劳,上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房地产政策咨询、办理各类业务,切实为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01x年,交易发证窗口工作人员主动到贵州、长沙、株洲等地上门为群众办理产权交易业务11次;先后15次主动上门为年老体弱、身体残疾的客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获得了群众好评。另一方面我们把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不断标准行政行为,制定了标准权力运行汇编,进一步标准了办事程序,标示了风险防范点,明确了奖惩措施,确保权力标准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201x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切实搞好局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公开内
6、容来说,一年来,我局公开了机构设置和职责、办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房产行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工程实施程序及保障性住房政策、申请条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工程招投标与建设等信息。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及不涉及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无政务公开收费情况,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全年公开各类信息3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办事流程、收费标准信息1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效劳类信息3条,其他信息15条。从信息公开形式来说,为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本局政务公开信息,结合公开信息的内容和特点,我局充分利用局办证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本局网页,同时,积极采用
7、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县电视台等便于群众获取信息的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三、以后工作思路1、继续抓好以点带面工作。在稳固现有的政务公开成果的根底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以产权交易办证、保障性住房工作为重点,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最关注的环节抓起,以带动全局政务公开的深入进行。 2、加强长效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措施,把政务公开工作成绩与年终考核挂钩,对为政务公开做出奉献的股、室、所和其负责人给予表扬,迟迟不动或行动不力的给予批评。对不公开,假公开者,对因不公开导致上访或产生其他不稳定因素的,对因不公开而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不仅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而且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