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民政机构编制人员调研报告乡镇民政机构编制人员调研报告|民政民政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民政工作的重心在基层,机构编制和人员是做好基层民政工作的基础,为深入了解我州各乡镇民政机构编制人员情况,进一步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全州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州民政局组织专班赴全州各县市就各乡镇民政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填写表格和实地调研等形式进行。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州基层民政系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运行基本情况 全州共 88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机构设置情况为社会事 务办公室 78 个,占 88.6%,独立的民政办公室 10 个,占 11.4%。乡
2、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行政编制数 151,专职民政工作人员 218 人,其中男性 120 人,占 55%;女性 98 人,占 45%。从年龄层次上看,30 岁以下的 11 人,占 5%;31 岁至 35 岁的 17 人,占 7.8%;36 岁至 40 岁的 29 人,占 13.3%;41 岁至 50 岁的 113 人,占 51.8%;50 岁以上的 48 人,占 22%。从学历层次上看,高中(中专)61 人,占 28%;大专 136 人,占 62.4%;本科 21 人,占 9.6%。兼职民政工作者 17 人。长期以来,我州民政工作者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扎根基层,做了大量
3、艰苦细致的工作,在履行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灾减灾、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慈善事业等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职能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方领导对民政工作认识不足 部分乡镇民政机构人员编制不到位。全州 88 个乡镇街道办 事处,民政机构平均编制配备数为 1.7,实际平均配备 2.5 名专职民政干部,个别县市在每个乡镇仅仅配备了 1 名民政专职干部,人手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部分乡镇安排的民政工作人员年龄老化,有的长期兼职其他工作,精力分散。部分乡镇民政干部队伍不稳定,由于基层民政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业务性,人员更换频繁使得新上任的
4、民政干部对民政法律、政策、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影响了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和持续性。(二)紧张的人员编制配备已不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要求 1、机构设置与民政工作职责不完全适应。乡镇机构改革后,机构体制的调整使机构设置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原属单独履行职能职责的乡镇民政办与综合治理、残联、计生、劳动保障、慈善组织等办公室进行了合并,全州 8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独立的民政办公室仅 10 个,占 11.4%,绝大多数都归口于社会事务办公室,业务庞杂,实质上乡镇民政机构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削弱。而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围绕着解决民生、落实民权和维护民利三大主题,领域不断拓宽,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扩展,肩负着社会保障、
5、基层政权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领域的重要职能。在实现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和维护公平正义上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且每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事关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及社会进步,事关党和政府的威望和形象。社会事务办公室不能涵盖民政办的全部职能,也不能全面履行民政办的全部职责。2、乡镇民政干部人员配备与民政工作任务不对等。从调研数据来看,全州乡镇专职民政工作人员 218 人,兼职民政工作人员 17 人,构成了我州基层民政工作全部队伍。我州国土面积 2.4 万平方公里,全州总人口 390 万。目前,全州共有城市低保对象 55877 人,农村低保对象 20 万人,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对象18 万多人
6、,各类重点优抚对象 16514 人,城市和农村低保边缘困难群众还有数十万,常年因灾造成需救济的灾民也在 50 万人次左右,基层民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我州属山区,交通不便,自然灾害频繁,众多的灾民、特困户以及优抚、伤残、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需要得到及时的救助。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各项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民政工作担负着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基层政权建设、优待抚恤、双拥、收养、医疗救助、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等多项民政工作。基层民政干部因人少事多,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这些都影响了民政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3、兼职现象普遍存在,影响了民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效果。在
7、调研中发现,部分民政干部名为专职,实际上还是兼职。乡镇民政干部身兼多职的情况普遍存在,使得基层民政工作现状不容乐观。民政涉及的每项工作都很具体,农村灾民、特困户、五保户、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的救助都需要深入调查核实。尤其是我州几个高寒山区的乡镇,贫困面广、救助量大且居住分散,有时调查一名对象需要走几个小时的山路,这样大范围、大强度的工作任务,让基层民政干部应接不暇,疲于应付,加之相当一部分民政助理员兼任着包村蹲点、综合治理、挂钩扶贫、计划生育等其他工作,致使民政干部在工作中精力严重分散,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导致无法及时了解民政对象的生活状况、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这种状况使党的惠民政策得不到很好的落
8、实,人民群众利益得不到很好维护,严重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三)民政干部年龄老化,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我州民政工作者年龄呈老化趋势。总体上看年龄结构偏大,40 岁以上的民政干部占 73%,大专以下学历的还占据一定比例,本科学历的不足 10%。整体素质不高导致一些民政干部在解释政策和执行政策上水平低下。如低保工作,村支部书记“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还存在,“人情保”、“懒汉保”等现象在个别地方突出,引起了村民上访,形成了不稳定因素。同时,基层民政干部学习新知识、适应新形势下的新业务、探索新的工作方法还存在一定的困难。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办公自动化、档案资料电子化迫在眉睫,要求基层民政干部必须
9、熟悉微机操作,能及时准确录入、传送各种信息资料,适应办公自动化,实现资源共享。但目前,基层民政干部年龄普遍偏大,且有不少都是在职函授学历,拥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更是少数,由于忙于日常事务等客观原因,组织民政助理员集中学习培训的机会很少,因此,许多老民政助理员的业务素质和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四)基层民政机构工作条件和办公设施与民政工作要求不适应 我州乡镇民政机构大部分工作条件十分简陋,办公设施陈旧老化,在狭小的办公室里两个人拥挤办公,要完成五大方面一百多项业务工作,接待民政对象和办理工作业务比较混乱,直接影响了民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例如,乡镇民政干部身处抗灾救灾第一线,责任重大,要在
10、第一时间了解和核查灾情;在低保工作中,乡镇民政干部要建立各村及城镇低保对象档案,要如实掌握第一手资料,按照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要求,每年都要开展一次入户核查工作;要组织开展社区和村委会的选举工作等等,工作任务十分烦琐,工作量也较大。三、对策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民生工作,进一步理顺乡镇民政机构和人员编制 民政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各级领导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政治高度,重视支持民政事业,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机构编制人员环境。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民生,关注基层民政工作,切实加强基层民政组织机构建设,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适应我们山区特点的办法,在机构改革时,将民政办从社会事务办公室中独立出来,
11、进一步彰显民政办工作职能,并在经费及办公设施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民政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民政工作,解决民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由于民政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且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没有充实的民政工作力量是难以完成工作任务的。所以,根据民政工作的内容、范围、工作量和工作对象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或采取以钱养事,以事聘人的办法,足额配备工作人员,减少兼职,强化职责,切实解决民政工作人少事多的矛盾,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二)强化民政干部队伍素质 民政干部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需要民政
12、工作者去传达、去贯彻落实,这就要求民政工作者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法律意识、熟练的业务能力和极大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基层民政干部长期工作在基层,工作任务繁重,知识更新缓慢,部分基层民政干部虽然有决心、有信心,但就是有些力不从心。因此,只有不断强化基层民政工作者的素质,才能确保民政法律法规及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保证基层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要不断强化民政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培训学习,使民政工作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三)积极改善乡镇民政机构工作条件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要结合民政工作的性质和特点,重点搞好民政办公室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民政办公室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尽快实现办公设施现代化,规范民政工作政务公开公示栏和各种基础资料的归档造册,实现基础建设标准化,工作运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的运作水平和工作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