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乡镇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市编办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社会事务(民生方面)管理,促进乡镇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机构的整合,我县编办联合县财政局于7月30日、31日先后遴选了店前镇、古坊乡、包家乡、来榜镇四个典型乡镇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乡镇社会事务工作开展情况。 乡镇社会事务办作为乡镇政府的一个内设机构,承担着大量而繁杂的业务工作,尤其是涉农效劳与民生工作。 1、民政事务。民政救灾、社会扶助、落实优扶政策和优待扶恤、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社区建设、民间组织、地名公开效劳、老龄工作、孤儿及弃婴收养登记、社会慈善等工作。 2、就业和社会保障工
2、作。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效劳;提供就业效劳;提供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效劳工作和城乡居民的劳动维权工作。 3、困难残疾人员效劳。开展困难残疾人员的调查摸底和残疾人发证、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工作。 二、乡镇社会事务机构设置情况。我县202223年乡镇机构改革大、中型乡镇设立4个综合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济开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和方案生育办公室牌子)、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小型乡镇设立3个综合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济
3、开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和方案生育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牌子)。乡镇社会保障效劳所、就业指导所为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尽管我县乡镇社会事务管理机构发文按上述设置,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没有真正整合,究其原因是社会事务办一个机构对应着县民政局、教育体育局、文广新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残联等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强调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必须要有对应的机构,致使机构也无法真正整合,故各个机构仍按原来的模式运行,造成体制不顺。 三、存在问题。 1、2022年以前,乡镇财政所为行政机构;2022年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将乡镇财政所改为乡镇财政结算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人员有
4、公务员和事业身份人员。202223年公务员登记时,原公务员身份人员又登记为公务员(当时也就成认了财政所为行政机构)。202223年乡镇机构改革时,为了落实上级编制部门制定的乡镇内设机构限额,撤销了乡镇财政结算中心,同时规定财政所在乡镇经济开展办公室挂牌,其实在运作过程中,乡镇财政所仍独立存在,只不过不是一个合法合规的机构,既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也不是财政局的派出机构,无法独立行使财政监管权。财政所因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金融机构账户年审、开户及人员调整换印鉴等业务也无法办理。另一方面,现全县乡镇财政系统共20236人(其中公务员身份人员97人),这些人实名制录入时,也无机构录入。 2、随着“三
5、农资金投入力度的加大和财政惠农补贴范围的扩大,因管理体制问题,当前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有时责任不清,发放程序繁杂,发放环节多,发放本钱高。受理申报与发放两条线运行,有时相互扯皮,容易错乱,不利于便民。 3、伴随着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局部人员为兼职。乡镇民政事务所主要承担社会救助、灾害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双拥优抚、老龄工作、慈善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职责。民政事务人手紧张,配备的人员与所承担责任不相匹配。 4、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方
6、法。从管理机构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根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障主要归人社部门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扶安置、救灾救济、老年人社会福利归民政部门管理。局部商业保险公司也对局部农民搞了保险,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 四、对整合乡镇社会事务管理及效劳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标准乡镇财政所的机构设置。方案一:建议乡镇财政机构为行政机构或参公管理单位,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按照与乡镇规模、与其承担职能相匹配的原那么,对人口到达5万人或财政收入到达2022万元的乡镇,设立副科级财政分局。根据乡镇财政职能调整后的实际工作需要,乡镇财政分局定编6名,中等财政所定编4名,一般乡镇财政所定编
7、3名。按此方案,我县乡镇财政所约需编制20230名,由于我县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机构改革中被列为“三类县,至今一直被列为“三类县,行政编制偏紧,建议省编办增加我县乡镇财政所行政编制20230名。方案二:明确乡镇财政所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根据乡镇实际工作需要,大型乡镇(2万人以上)定编6名,中型乡镇(12万人)定编4名,小型乡镇(1万人以下)定编3名,共需事业编制20230名。 2、为切实加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强化发放程序,减少发放环节,降低发放本钱,全面提高乡镇民生社会事务管理水平,确保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在现有乡镇机构的根底上,实行资金和职能整合,将现有各部门发放的39类190项财政涉农惠农补贴统一划归乡镇管理,通过组建乡镇民生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事业单位)进行统一发放。管理中心由乡镇统一领导,原财政、民政、计生、社会保障、农林牧水等涉农部门派驻乡镇工作人员全部纳入管理中心进行统一管理。管理中心内设财政资金结算部、农牧林水惠民资金审核部、民政资金救助部、社会事务个人补贴(以新农保为主)审核部、农合资金报销审核部、人口计生与保险效劳部。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