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管理体制现状分析及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几点建议 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行政体制 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县于2023年底全面完成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到今年7月,我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后各乡镇政府及乡镇事业单位已运行半年,为了解乡镇政府及乡镇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特对我县乡镇管理体制和机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行政体制运行情况 (一)乡镇职能得到重新定位。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定位为:促进经济开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效劳,着力改善民生;加强
2、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进一步找准,使基层政权建设得到加强。通过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找准了适合县这样经济欠兴旺地区乡镇的职能定位,所标准的乡镇机关职能,表达了欠兴旺地区乡镇党委政府所要做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更加科学。一是标准党政机构设置。严格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要求,以及“机构设置统一标准、职责配置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原那么,全县各乡镇机关统一设置4个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开展办公室、社会事务2- 大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事业编制核定过程,根据乡镇职能的转变,重点加强社会保障效劳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效劳中心的人员编制
3、。 (四)乡镇政府效劳功能得到增强。根据经济社会开展的状况和新时期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政府要把从政为民、效劳社会的价值追求,表达在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效劳上。“通过改革,标准了乡镇政府的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设置,探索适应经济和社会开展的乡镇机关运行机制,初步改变了机构设置过多、职能不清、效率不高的现象。通过机构设置的调整,各机构的职能得到了细化和明确,机构之间的工作条块关系更加清楚、顺畅,促进了分工协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乡镇执政能力弱的问题。乡镇作为一级政权,承担着各自辖区的行政管理职责,而目前各类审批权和执法权都由县以上政府和相关部门行使,造成乡镇政府的行政权力
4、和手段受到限制,导致乡镇政府难以有效管理乡镇社会事务。 二是乡镇财力缺乏的问题。在农村税费改革后,以农业为主的乡镇,特别是遥远山区的乡镇财政收入几乎为零,行政开支完全依靠上级政府的财政拨款或上级部门的专项工作经费,无更多财力用于民生的支出。乡镇政府为增加自身的财政收入,只得将精力更多放在完成上级制定的经济指标和工程建设上,从而削弱了乡镇政府的社会公务效劳的履职能力。 -3- 三是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仍待标准。本轮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将乡镇事业单位的人、事、物、财权一并转由乡镇政府管理,虽然使乡镇事业单位的管理更加直接、标准,乡镇履职能力也得到进一步提高,但随之出现了乡镇事业划归乡镇后,原上级主管部门对
5、对口乡镇事业单位的支持力度减弱,造成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难于开展。 三、建议 一是赋予乡镇与职责相匹配的权力。要使乡镇政府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就必须依法界定县乡两级政府的职权范围,做到权力与职责相符。应将县级政府的局部审批权和执法权下放到乡镇政府,增加乡镇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行政权力和手段。 二是改革财税体制,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在乡财县管体制下,要保障乡镇政府财政足额划拨到位,上级政府不截留挪用。加大乡镇政府的财政预算,健全税收属地征管体制,增加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 三是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不再简单地将乡镇事业单位划归乡镇政府或上级部门管理,而应在乡镇政府管理乡镇事业单位人权,上级部门管理乡镇事业单位事权的根底上,建立人权与事权管理有机统一的新的管理体制。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4-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