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副院长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的述职报告 人民法院副院长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的述职报告 现在我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述职,请予评议。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1995年1月,经组织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开始担任市法院副院长,并一直分管执行工作。大家知道,“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全国法院公正与效率的突出问题。执行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关系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关系到改革、开展、稳定的大局。我从上任第一天起,就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几年来,我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1号文件和市人大常委
2、会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的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履行职责,通过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执行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执行体制进一步健全,执行力度不断加大,执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2023年,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515件,执结3234件,执行总标的额4673万元。执行局先后两次被潍坊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我本人先后被省高院荣记二等功,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誉称号。 一、认真贯彻中央11号文件及人大决议,积极完善执行工作新机制 为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党中央于1999年专门下发了11号文件,市委也以文件形式批转了XX县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贯彻中央11号文件、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告,市
3、人大常委会还于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门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并屡次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为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作为分管执行的副院长,我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1号文件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紧紧抓住这一良好机遇,积极向院党组建言献策,并协助配合院长作有关方面的工作,逐步完善了执行工作机制。2023年配合院长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成立了执行工作局,下设三个执行庭,使执行工作由单一执行庭负责制,为以执行局为主体,法警大队密切配合,法庭积极参与的执行工作新体制。2023年充分发挥执行局的职能作用,完善了“三统一管理机制,即统一管理全院执行干警、统一调度使用
4、全院的执行力量,统一管理协调全院执行案件,并进一步完善了统一立案、统一送达、集中开庭、分片执行等做法,提高了执行效率。2023年推行了执行长负责制,制定了执行长管理考核方法,通过竞职演讲、民主评议和严格的理论考试、考核,公开选拔了4名执行长,放权加责,充分调动了执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去年来,又推行了“两权两化改革,把执行权分为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将裁决权公开化,实施权层级化。执行一庭专司裁决,执行二庭、三庭负责执行,执行过程中,由执行长发出执行命令,执行员具体实施。从而在内部形成了相互监督制约的执行工作新机制,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为建立与执行机制相适应的执行队伍,积极建议院党组不断
5、对执行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全院执行干警最多时达35人,即使在机构改革,人员精减近三分之一的情况下,现在仍达28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四分之一,使全院的执行工作有了切实的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积极推进执行改革,努力提高执行效率 随着执行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解决“执行难,必须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执行改革,努力提高执行效率。为此,我在工作中,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狠抓了以下几项改革: 一是积极推行效率管理。要求全院执行案件正常存案不超过300件,每个执行人员全年执结案件不少于70件(全案全结),个案件平均执行时间不超过45天,并通过建立健全执限监督、考评机制,与岗位
6、目标责任制挂钩奖惩等措施,确保案件及时执结。2023年所执结的3234件中,全案全结数2286件,占70.1,个案件平均执行时间仅为48天。 二是建立了执行案件中止听证制度。为防止执行案件中止的随意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提议建立了执行案件中止听证制度,凡中止执行的案件,一律由执行局长或副局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听证,以决定是否中止,确保执行案件公开、公正、依法进行。 三是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为提高执行工作的机动灵活性,根据执行工作的特点,我积极建议党组对案件执行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执行人员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充分利用早晚及节假日当事人在家之机,上门执行,使办案效率大大提高。据统计,有30的案件是利用8小时之外的时间执行的。 四是探索使用了债权凭证。对被执行人短期内无履行能力、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给申请人发债权凭证,如申请人发现可供执行的线索,可随时持该凭证直接申请恢复执行。既简化了执行和程序,又提高了执行效率。 三、注重探索执行方法,进一步加大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