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两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22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3318件,审结11749件,同比分别上升26.2%和52.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37万余件,审执结202354万余件,结案标的额1672023亿元,同比分
2、别上升6.3%、7.2%和16.4%。 一、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为促进经济开展、维护人民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高度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牢固树立效劳大局、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开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去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79.7万件,同比上升7.7%。 加强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司法应对。 针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开展变化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能动司法的要求,适时调整司法政策;制定适用合同法、保险法等11个司法解释,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和标准;及时制定审理企业破产、公司清算、房地产、劳动争议案件等14个司法文件,指导地方各
3、级法院妥善审理相关案件。 各级法院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及时就审判活动中发现的可能影响经济开展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各地法院围绕国家出台的区域经济开展规划,完善司法保障措施,促进经济协调开展。 依法审理事关经济开展的各类案件。 着眼于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各级法院审结合同类案件315.4万件,同比上升8.6%。为维护金融平安,制定审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等案件的指导意见,各级法院审结金融案件51.9万件,同比上升12.9%。依法审慎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审结3573件,同比下降4.7%。 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开展并重,制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各级法
4、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1.7万件,同比上升2023.8%。为促进自主创新,制定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和保护著名商标等司法解释,指导地方各级法院深入开展“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主题活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万件,同比上升29.7%。 依法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 高度重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各级法院审结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和其他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201.6万件,同比上升7.0%。 制定审理涉农案件的意见,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制裁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妥善审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农民权益保障以及家电、汽车下乡等拉动内需政策落实中发生的纠纷,共审
5、结涉农案件23.2万件,与上年根本持平。 制定审理物业效劳、房屋租赁等案件的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此类案件26.1万件,同比上升6.1%。高度重视涉军案件审判,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加强涉外、涉台和涉港澳审判工作。 针对外需下降、外贸纠纷增多等新情况,制定审理涉外案件的司法解释,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涉外民事案件1.1万件,同比上升16%;审结海事海商案件8621件,同比上升7.5%。 适应两岸“大三通的新形势,完善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相关制度,加强内地与港澳地区的司法协助,依法促进大陆与台湾地区、内地与港澳地区经贸交往持续健康开展。 二、加强刑事审判
6、工作,依法维护国家平安和社会稳定 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依法惩罚刑事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6.7万件,判处罪犯99.7万人,同比分别下降0.2%和1.1%。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平安犯罪,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上述案件26.7万件,判处罪犯37.5万人,同比分别上升2.3%和0.8%。 会同有关机关制定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意见,推进打黑除恶斗争依法开展,各级法院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27件,判处罪犯3231人,同比分别上升13.8%和16.6%。 积极参与实施国家反对拐卖妇
7、女儿童行动方案,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636件,判处罪犯2413人,同比分别上升20.9%和11.7%。加大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审结此类案件5.1万件,判处罪犯5.6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6.5%和11.6%。 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 依法惩罚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 制定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依法惩罚洗钱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行为,各级
8、法院审结此类案件1.1万件,同比上升3.0%。 加大对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制售假币和假发票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审结此类案件5.5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52.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3%和37.8%。 依法制裁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可持续开展。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25912件,判处罪犯26226人,同比分别上升0.1%和2.0%。会同有关机关制定严格认定职务犯罪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意见,统一裁量标准。 妥善处理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高度重视拉萨“3X8226;14事件、乌鲁木齐“7X8226;5事件所涉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坚持
9、打击极少数,团结、教育、争取大多数,指导相关法院严格依法办案,重事实、重证据,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办理利用互联网或 制作、复制、传播淫秽信息案件的司法解释,依法打击淫秽电子信息犯罪,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1703件,同比上升47.5%。 妥善审理因群体性事件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审判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制定关于醉酒驾车犯罪适用法律的意见并发布典型案例,遏制醉酒驾车犯罪的多发态势,保障公共平安。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强少年司法工作,推进少年法庭建设,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标准减刑、假释工作,各级法院办理减刑、
10、假释案件51.3万件,同比下降3.6%。协助有关方面认真做好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分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22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11、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3318件,审结11749件,同比分别上升26.2%和52.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37万余件,审执结202354万余件,结案标的额167202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3%、7.2%和16.4%。 一、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为促进经济开展、维护人民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高度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牢固树立效劳大局、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开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去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79.7万件,同比上升7.7%。 加强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司法应对。 针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开展变化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加强调
12、查研究,提出能动司法的要求,适时调整司法政策;制定适用合同法、保险法等11个司法解释,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和标准;及时制定审理企业破产、公司清算、房地产、劳动争议案件等14个司法文件,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妥善审理相关案件。 各级法院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及时就审判活动中发现的可能影响经济开展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各地法院围绕国家出台的区域经济开展规划,完善司法保障措施,促进经济协调开展。 依法审理事关经济开展的各类案件。 着眼于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各级法院审结合同类案件315.4万件,同比上升8.6%。为维护金融平安,制定审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等案件的指导意见,
13、各级法院审结金融案件51.9万件,同比上升12.9%。依法审慎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审结3573件,同比下降4.7%。 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开展并重,制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各级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1.7万件,同比上升2023.8%。为促进自主创新,制定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和保护著名商标等司法解释,指导地方各级法院深入开展“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主题活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万件,同比上升29.7%。 依法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 高度重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各级法院审结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和其他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201.6万件,同比上升7.0%。 制
14、定审理涉农案件的意见,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制裁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妥善审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农民权益保障以及家电、汽车下乡等拉动内需政策落实中发生的纠纷,共审结涉农案件23.2万件,与上年根本持平。 制定审理物业效劳、房屋租赁等案件的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此类案件26.1万件,同比上升6.1%。高度重视涉军案件审判,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加强涉外、涉台和涉港澳审判工作。 针对外需下降、外贸纠纷增多等新情况,制定审理涉外案件的司法解释,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涉外民事案件1.1万件,同比上升16%;审结海事海商案件8621件
15、,同比上升7.5%。 适应两岸“大三通的新形势,完善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相关制度,加强内地与港澳地区的司法协助,依法促进大陆与台湾地区、内地与港澳地区经贸交往持续健康开展。 二、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国家平安和社会稳定 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依法惩罚刑事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6.7万件,判处罪犯99.7万人,同比分别下降0.2%和1.1%。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平安犯罪,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上述案件26.7万件,判处罪犯37.5万人,同比分别上升2.3%和0.8%。 会同有关机关制定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意见,推进打黑除恶斗争依法开展,各级法院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27件,判处罪犯3231人,同比分别上升13.8%和16.6%。 积极参与实施国家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方案,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636件,判处罪犯2413人,同比分别上升20.9%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