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漏报自查报告及监测督导总结 传染病疫情漏报自查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方法,进一步完善法定传染病的报告管理制度,按XX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漏报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在自查小组组长的领导下,于2023年12月2930日开展了传染病疫情的自查工作,现在将工作总结如下: 我院由副院长主管疫情报告工作,有专职的疫情登记、统计及网络直报录入员,建立有病历保管制度、门诊日志,门诊及住院部有报告卡片,每月进行三次疫情自查及核对。 查2023年1月至12月医师门诊日志,共查24554人次,查出法定传染病病例91例,其中肺结核病例7例,菌例2例,甲肝1例,乙肝4例,流行性腮腺炎8例,急性出血性结膜炎1例,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例68例;查住院病例772人次,查出肺结核病例1例;查检验室记录本,共查出乙肝阳性结果61例。无漏报病例,报告时限小于1天75例,占同期报告总病例数的81。52%,大于1天报告17例,占同期报告总病例数的18。48%。 经分析,我院法定传染病晚报的原因主要是停电造成,其次是网络直报人员下村工作及医生填卡不及时造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方法,认真做好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