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工程的申请报告 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陕西万合实业,住所地XX市凤城一路利君时代a座。法定代表人冯颜红,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中太建设集团股份,住所地XX省XX市广阳区广阳道20号,联系 :0316-22287 25、2228111。 法定代表人李文健,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被申请人:李茂良,男,汉族,1972年8月7日出生,现住XX市XX县区高新路三十五号604号,联系 : 被申请人:邓剑,男,汉族,1976年1月20日出生,户籍地:XX省XX县区石河镇西坪寺6组34号,联系 :1357196202316。申请事项: 保安大厦6X楼根底(根底褥垫层、c15混凝土垫层、地下室筏板sbs卷材防水等,不含桩基)是否存在放线偏移和钢筋锈蚀,放线偏移和钢筋锈蚀是否在工程质量合格范围内; 事实与理由: 在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申请人就根底局部(不含桩根底)进行施工中放线偏离195,加之近日工程遭雨水侵袭,需鉴定其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可修复及修复方案、费用,或者撤除费用等。故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望批准。 此致 XX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陕西万合实业 二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