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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光伏扶贫自查总结报告.docx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605700 上传时间:2023-04-12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1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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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光伏扶贫自查总结报告 1 光伏产业是我省“八大工程二十项专项行动重点行动之一,也推动产业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和举措。十三五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践行生态开展、绿色开展理念,把光伏产业作为全县脱贫攻坚的主导产业和重点转型工程,以试点带动,大力推进光伏产业促脱贫、惠民生,2023年实现光伏产业全覆盖。现将我县51.98mw联村光伏扶贫电站特色工作指标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根本情况 根据晋发改新能源发20232023号XX省开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我省“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工程方案的通知,2023年我县实施51.98mw联村光伏扶贫电站工程,工程概算投资3.7

2、3亿元,由政府全额出资建设,建设地点杜交曲镇小河沟村乔家洼。工程于2023年3月2日开工,6月29日完成并网发电。目前电站正在进行消缺期扫尾工作,已发电200万余度,预计年发电量7277.2万千瓦时,年收入4800万元,覆盖贫困村85个,贫困户7650户。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 为推进光伏产业开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主要领导亲自蹲点、包联工程,同时成立县光伏扶贫领导小组,乡镇和部门为成员单位,紧盯最困难的地方,扭住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建立日报告、周例会制度,要求企业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工程如期投产运营。县主要领导屡次实地查看工程建设情况,听取承建企

3、业工程进度汇报。二是加大保障力度。为防止工程建设中村民阻挠问题出现,由乡镇XX县区扫黑办公室联合成立执法小组,严厉打击此类违反犯罪行为。三是建立部门联席制度,坚持一盘棋思维,形成部门联动合力,国土、林业、住建、环保、供电公司确定专人、开辟绿色通道,助力光伏产业精准落地。 2、市场化运作,高标准建设 我县立足于“专业化、市场化、效益化的开展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企业化运营方式,成立xxx科技,负责村级光伏电站和集中光伏电站工程实施、电站运维和电费结算事宜。光伏电站建成后,将与承建企业签订运维合同,按照“质量终身负责、运维终身保障的原那么,通过“以大带小的方式,由承建企业同时负责我县联村电站

4、、集中电站、村级单站运维工作,并优先选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作为电站看护人员。 同时为确保光伏电站高质量建成、高效率运行,要求承建企业工程建设质量要到达光伏行业“国家领跑者方案质量标准,为此县政府特聘请国内权威机构北京鉴衡认证中心,对我县51.98mw光伏电站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从光伏支架、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电缆等五个主要设备实施驻场建造、到货验收、现场施工监督、并网后设备性能测试等4个环节进行层层把关、环环监控。 3、多头引水,加强资金保障 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中,56.88兆瓦村级电站建设由县整合资金全额投资建设,概算总投资3.73亿元(最终工程价格以审计结果为准)。为确保光伏工程的顺利

5、实施,坚持多渠道筹资,捆绑使用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政府债劵资金等各类资金,确保资金到位。2023年安排县级整合资金0.32亿元,2023年又安排建设资金2.2亿元,其中财政整合资金1.4亿元,政府债卷资金0.8亿元,2023年方案安排资金1.21亿元用于51.98mw光伏工程后续资金拨付。 (二)扶贫成效 为充分发挥光伏扶贫失效,确保贫困户精准受益,按照中央和我省村级光伏收益分配方法,结合我县建设规模、贫困人口实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xxx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方法(实行),方法突出村级使用分配主体,坚持劳务获得收入原那么,要求贫困村在收益分配中要优先保障无劳动能力深度贫困

6、人口,此外收益分配中要按照实际设立公益性岗位、开展小型公益事业、设立奖励补助进行二次分配,明确收益分配公示公告制度。为确保专款专用,要求村级设立本村光伏台账,单独设立账簿和科目。截至目前,到账电站收益资金1400万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思路 当前51.98mw联村电站由于土地实际利用率不高,造成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建设用地缺乏现象,后期经过勘察,新增局部可利用建设用地,由于受天气、生产平安等客观因素影响,造成场内后期扫尾工程进度缓慢。下一步,将结合冬季平安生产工作特点,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平安第一的理念,进一步推开工程工程建设,确保电站平安稳定运行。 光伏扶贫自查总结报告2 根据关于对纳入国家补

7、助目录光伏扶贫工程有关情况核查的通知精神,针对文件提出的2023条核查内容,5月28日,区扶贫办、区发改和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供电公司对我区2023年新建的丰收村、高桥村、团湖村、殷家铺社区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进行了现场核查,4个工程均核查通过,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核查情况 1、是否存在申报工程化整为零,将集中电站拆分成村级电站或联村电站申报的情况。去年7月,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扶贫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23)15号)文件精神,我区拟申报了丰收村、高桥村、团湖村等2023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工程,2023个工程均为村级光伏电站,不存在工程化整为零和拆分的情况。 2、

8、是否存在发电户号申报不实,以其他电站代替贫困村申报工程的情况。丰收村发电户号145902202344,高桥村发电户号1459063918,团湖村发电户号1459048357,殷家铺社区145920232600,新建4个村的发电户号均为一站一户,不存在申报不实和其他工程替代的情况。 3、是否存在申报户数不实,虚增电站关联贫困户数情况。我区4个村级光伏电站申报关联贫困户数均为2023户,4个村级光伏电站的实际建设规模为丰收村12023kw,高桥村80kw,团湖村60kw,殷家铺社区60kw,均小于300kw,且都未超过60(村集体)+无劳动能力贫困户6(关联户数)的申报要求的规模,不存在申报户数不

9、实,虚增电站关联贫困户的情况。 4、是否存在工程重复申报,将已录入第一至六批补助目录工程再次申报的情况。我区申报的2023个工程仅丰收村列入了(湘发改投资(2023)191号)的投资方案,其余9个村未下达方案,其中高桥村、团湖村、殷家铺社区3个村级光伏电站为我区提前新建工程,无重复申报情况和再次申报情况。 5、是否存在电站实际建设规模超出申报规模的情况。我区申报的2023个工程均为60kw,估算投资均为42万元(省补助2023万元,政府投资22万元,后盾单位支持2023万元)。实际建设规模为丰收村12023kw,高桥村80kw,团湖村60kw,殷家铺社区60kw,其中丰收村超出申报规模48kw

10、,高桥村超出申报规模20kw,超出局部投资由村自筹。 6、是否存在实际收益贫困户与电站关联贫困户不一致等情况。此核查内容针对户用系统,我区均为村级电站,不存在实际收益贫困户与电站关联贫困户不一致等情况。 7、是否存在建设招标不标准,工程层层转包等问题。我区2023年新建的4个村级光伏电站工程总投资168万元,低于200万元,采取的是简易招标程序,招标文号为岳君简招202341号,江苏现代集团照明通过现场吹球确认中标,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均由该公司建设实施,不存在工程层层转包等问题。 8、是否存在光伏组件以次充好,运维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我区村级光伏电站光伏组件全部来自于XX省光伏产品入围

11、企业,都有严格的产品合格证书,不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工程实施前,建筑方与业主方都签订了运维管理合同和产品质量保证合同,承诺6年内免费运维,光伏组件质保期不低于15年,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6年,在工程运行期间,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运维管理,运维责任和管理落实到位。 9、是否存在已获得指标批复,并已建成并网发电,但尚未纳入补助目录的情况。我区新建的4个村级光伏电站工程,丰收村已获得指标批复,高桥村、团湖村、殷家铺社区未获得指标批复,为我区提前新建工程,目前4个电站均已并网发电,都未纳入补助目录。 2023、是否存在已获得指标批复,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情况。我区申报的2023个村级光伏电站工程,仅丰收村已

12、获得指标批复,目前丰收村村级光伏电站已建成并网发电,不存在已获得指标批复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光伏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23年新建的4个村级光伏电站全部并网发电,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省补助资金未完全到位的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扶贫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23)15号)文件精神,我区将2023个省级贫困村的村级光伏电站工程全部进行了申报,2023年组织实施了4个,目前仅到位了丰收村1个工程的省补助资金2023万元,还有3个工程的省补助资金未到位。 二是2023年停建工程后续问题。我区2023年拟建的6个光伏电站工程,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扶贫办关于转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方法(湘发改能源2023335号)通知规定的未开工工程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的要求,已经停建。但局部工程根据省8月30日前并网发电的要求,已经先期进行了土地平整,投入了一局部费用,存在善后问题。 三、建议和请求 一是请求省扶贫办、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尽快下达2023年光伏扶贫电站增补方案和资金。二是建议对2023年未开工但已做了局部前期工作的工程不要一刀切。 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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