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214.6-2004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A214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分为十五个部分:一第1部分:基本数据项:一第2部分:户籍管理信息数据项:第3部分:居民身份证管理信息数据项:一第4部分:居民身份证受理号:第5部分:居民身份证申领原因代码:一第6部分:居民身份证制证类型代码:一第7部分:居民身份证领证方式代码:一第8部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第9部分:居民身份证审核结果代码:第10部分:居民身份证制证信息错误类别代码:第1部分:常住人口信息交换数据包编号:第12部分:宗教信仰代码:第13部分:变更更正类别代码:一第14部分:居民身份证制作信总数据交换格式:一第15部分:户籍管理信息数据交换格式。本部分为GA214的第6部分。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部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仇保利、刘欣、唐玉建、张若峰。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贵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