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2000.15-2014前言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为GA/T2000的第15部分。本部分代替GA214.7一2004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第7部分:居民身份证领证方式代码,与GA214.7一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变更了标准名称和标准号。本部分月实施之日起GA214.7一2004即行废止。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部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总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北京航天金盾科技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鸿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玉建、张若峰、王立群、陈海滨、肖睿。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214.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