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整改工作报告 根据县县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整改方案中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报告如下: 一、关于开展建筑领域“问薪难专项整治的情况 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宏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近期,我局根据县县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文件精神,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抓,全力开展建筑领域“问薪难专项整治工作,化解了一些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开展“问薪难专项整治的主要工作 一是建立了投诉举报制度。公布受理建筑领域农民工“问薪难问题的 ,
2、制定专人负责农民工投诉举报拖欠工资问题的受理,对有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的行为,在建设局政务公开网站等媒体上给予曝光等,形成了全社会都来关心解决农民工工资的良好气氛。让大家都来关注农民工、支持农民工。 二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成立了“问薪难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佛岭国际公园文化中心、三中运动场改建、正凯富贵园、广汉幸福城、仕傅园等30个在建工程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了大检查。在检查中,及时催促企业发放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约300万元。 三是完善相关制度。针对施工企业的实际和农民工“问薪难这个实际,制定出台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公示制度。就是在工程竣工前,对某个工程是否拖欠工程款,是
3、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在工地、社会上进行公示,公示七天,无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工程才能给予验收。通过上述举措,有效地防止了新的拖欠,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记不良记录。我局针对施工企业如果存在有拖欠现象,就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增加一次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不给予下一工程招投标的准入。 (一)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认真贯彻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在贯彻执行中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通过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造良好的就业和投资环境,到达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开展的目
4、标。 2.从源头抓起,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积极主动从源头上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作,紧紧把握工作主动权。一是在办理投招投手续时,严格审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是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如未缴纳或缴纳不到位的,那么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二是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收取已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的要件之一,对其新开发的建设工程未交纳农民工资保障金的一律不予批准,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继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现有的工作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抽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建立工作台账,对
5、于存在拖欠行为的工程,做到处置一起消除一起,做到对全县工程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了如指掌,对拒不整改的,追究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4.多方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加强各部门之间日常的沟通和协调,发生拖欠行为时,及时会同劳动、公安等部门,协同合作,分工处理。 二、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 (一)招投标主要工作 截止2023年9月,我县共完成国有资金投资工程151个,其中公开招标28个,投资金额5537.54万元。中标金额5113.46万元,节省资金424.2023万元。其中:房建工程:11个,投资金额:272023.54万元,中标金额:2477.18万元,节省资金:233.36万元。市
6、政工程:17个,投资金额:2827万元,中标金额:2636.28万元,节省资金:190.72万元。 另外:邀请招标123个,投资金额4921.02万元,中标金额4773.39万元,节省资金147.63万元(以上数字不含5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500万元以上工程招标单位直接报市监管) 今年以来,通过招投标,我县累计节约建设资金571.71万元。所有招标建设工程全部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招投标率达20230%,没有发生一起因监管违规而发生的投诉事项。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1.以身作那么、严于律己,做廉洁招投标监督员。积极学习党的反“四风建设,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参与、不唆使,
7、不与有利益关系的人和企业密切接触。保证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2.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对于逐步推进、逐步完善的电子评标系统,要求现有专家库中的所有专家评委,有组织的到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新点系统电子评标培训班参加学习,熟练掌握网上评标程序及流程。并参加考试,不合格者清退出专家库,取消专家评委资格。 3.完善代理机构管理。要求在我县代理机构库的所有代理按省、市文件规定参加业务培训。要求从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并持证、挂牌上岗。严格执行一标一考核制度,对不能胜任代理业务,不合格的代理机构,一律清出代理机构库。所有公开招标工程,代理机构必须随机抽取产生。 4.严格依规审核招标文件,标准招标备案制度。严格按招管委批复的工程使用资质等级、保证金、资料费等内容执行并挂网公告。 5.招标工程结束后,中标企业及时在网上公示以及在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公示。设立投诉举报(箱) ,联系人及地址。做到来信有回复,来访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