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法律效劳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公共法律效劳体系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 近年来,xxxx市司法局有序推进公共法律效劳体系建设工作,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效劳工作者,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参谋机制。市本级、5个县(市、区)、74个乡镇、755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效劳中心(站、点),539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参谋,占全市村(社区)的47%,公共法律效劳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工作中也遇到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公共法律效劳体系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公共法律效劳体系表达了公益性、社会化效劳的特性,目的是满足群众的根本法律需求,但目前建立的公共法律效劳体系还是在司
2、法行政体制内运行。xxxx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村一法律参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xxxx6)41号)文件要求“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参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政府购置一村(社区)一法律参谋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但我市公共法律效劳工作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经费预算,一村(社区)一法律参谋经费没能落实,法律效劳工作者参与热情不高,后续效劳不到位。 二、公共法律效劳条件不完备。全区公共法律效劳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桂司通(xxxx5)58号)要求,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效劳中心按照“一平台六中心(即信息化综合效劳平台、法律效劳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安置
3、帮教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结构布局,提供“窗口式“大厅式“一站式效劳,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效劳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效劳工作室要求设置效劳窗口、法律图书角等。目前,市司法局和三区司法局都没有独立的业务用房,现有的办公条件不能满足设置“一平台六中心和公共法律效劳窗口条件,三个区司法局已购置的全区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都因没有场地无法安装。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效劳工作站都是依托司法所设置,司法所除了承担司法行政职能外,还加塞了很多工作职责,司法所门口挂的牌子普遍到达2023个以上,且司法所工作人员平均3人,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大局部村(社区)办公条件简陋拥挤,难以设置独立的公共法律效劳窗口和法
4、律参谋办公室。 三、法律效劳资源缺乏、分布不平衡。全市律师事务所28家,执业律师186人,基层法律效劳所57家,基层法律效劳工作者175人,主要分布在XX县区和XX县区、XX县区,其中XX县区、XX县区仅有1家律师事务所分所。由于法律效劳资源缺乏,多数法律效劳工作者担任几个村的法律参谋,时间、精力有限,每月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效劳的时间较少,在解决群众法律诉求时出现不及时情况,难以满足群众需求。 四、公共法律效劳社会化程度不够高。一些部门对公共法律效劳的认识缺乏,对公共法律效劳的职能、作用不甚了解,参与度不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效劳的性质缺乏了解,遇有法律问题,只有少局部群众会找法律效劳工作者寻求
5、有偿法律效劳,大局部群众还是习惯于求助于信访、公安等部门,导致公共效劳资源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地位,建立政府购置公共法律效劳机制,将公共法律效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经费预算,落实政府购置一村(社区)一法律参谋经费,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基层法律效劳工作者驻点效劳补助等制度。二是加快推进市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采取租用办公楼的方式设置XX县区、XX县区、XX县区公共法律效劳中心,切实为群众提供“窗口式“大厅式“一站式便捷的法律效劳。三是出台引进、培养律师与鼓励、扶持律师事务所开展政策,不断壮大律师队伍,实现我市律师人才专业数量指标到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效劳社会化程度,提高部门参与度及群众知晓率。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