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A701-2007前言请注意本标准的基本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的6.2、6.3.26.3.5、6.3.7、6.3.8、6.7、6.8及与之相应的试验方法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体防护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0/SC1)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10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中正生物认证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上海众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
2、三环制锁集团公司、长春鸿达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牟晓生、戎玲、李勇平、李健、刘向斌、张永治、王欣、刘琳、王永强、陈伟元、汪勇旭。GA701-20073.3指纹特征fingerprint template指纹图像经处理后所提取的、能够表征该指纹图像固有特征的一组数据,又称为指纹模板。3.4指纹登录fingerprint enrollment采集指纹图像,经处理后,提取指纹特征作为指纹匹配的依据并按一定格式保存的过程。3.5指纹匹配fingerprint watching采集的指纹图像经处理后,与已登录的指纹特征进行比较并给出结果,以判定是否为
3、同一个手指的过程。与特定的一个指纹模板进行匹配,为1:1匹配方式或指纹验证;与一个以上的指纹模板进行匹配,为1:N匹配方式或指纹识别。3.6匹配时间match time从采集指纹开始,到给出指纹匹配结果之间的时间差。3.7认假率false accept rate(FAR)不同手指分别采集的指纹图像,在进行1:1匹配时被判定为同一手指所占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3.8拒真率false rejection rate(FRR)同一手指分别采集的指纹图像,在进行1:1匹配!艾判定为非同一手指所占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4组成指纹防盗锁一股由以下两部分组成指纹识别及控制部分:由指纹采集仪、运算控制部件和输入
4、/输出电路组成。防盗锁体及外壳部分:由机械锁体和外壳、执手等组成。5产品的安全分级指纹防盗锁按机械强度、环境试验的亚酷等级的不同,安全级别由低到高分为A、B两级。6技术要求6.1灵活性、尺寸和外观质量6.1.1机械传动机构传动灵活,无卡阻现象,执手转动灵活,能准确复位。6.1.2主锁舌的伸出长度,A级不小于14mm,B级不小于20mm:斜舌伸出长度不小于11mm。6.1.3壳体、执手、锁扣板表面应平整光洁,无起泡、脱漆、裂纹、缺角和明显划痕。6,1.4所有金属零件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经中性盐雾(SS法)48后应达到保护评级6级的要求。6.2强度6,2.1识读装置机械强度指纹防盗锁识读装置的机械强度应符合GA374一2001中5.5.5的要求。6.2.2锁壳强度锁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8000N的压力而不产生永久的变形和损坏。6.2.3主锁舌(栓)静载荷6.2.3.1主锁舌(栓)承受的轴向静载荷,A级承受2000N、B级承受3000V时,所产生的缩进不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