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扶贫领域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的自查通知,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认真对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专项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的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扶贫:2023年省级扶贫代缴应拨40.25万元,实际拨付77.68万元,多拨37.43万元。2023年省级扶贫代缴应预拨22.12万元,在2023年多拨付的钱中抵扣22.12万元,故2023年不产生实际拨付资金。与民政部门和脱贫攻坚办衔接核实数据,2023年符合社保扶贫代缴人员有1745人,拨付代缴资金17.45万元。余额
2、4.67 万 元。支出进度达78.89%。 2、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专项扶贫:2023年财政下达资金3224842.90元,支出3048224.90元,余额176618.00元,支出进度94.52%。 二、项目或专项工作推进情况 1、社会保障扶贫:强化与民政局、脱贫攻坚办协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社保扶贫方案,并要求各乡镇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社保局经办人员对各乡镇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精准扶贫人员进行了根底数据的筛选、核对、录入系统等工作。2023年对全县16-59周岁符合代缴的1745个贫困人员进行了全额代缴。 2、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专项扶贫:2023年开
3、发安置公益性岗位目标任务45个,实际开发安置93个,完成目标任务的206.67%;技能培训目标任务300人,实际培训31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4.67%。各项任务均超额完成。 三、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情况 1、社会保障扶贫: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使用效率,县财政对城乡居民专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 2、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专项扶贫:培训项目分三阶段进行:培训工种意愿收集、开展培训、后期就业岗位推荐,有效提高培训针对性及有效性;同时针对具备一定工作能力的未就业贫困劳动力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推荐安置公益性岗位,帮助实现就业,夯实脱贫成果。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法进行使用,并建立专户,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人工,确保资金管理合法、安全、高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