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煤矿水害隐患调研报告煤矿水害是影响煤矿平安生产的五大灾害之一,随着开采深度的不断加大,煤矿的水害威胁越来越严重,曾屡次发生重特大突水淹井事故,尤其近几年来,全国相继发生了多起特别重大水害事故,2023年3月28日,山西省王家岭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从分析水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入手,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对策措施。一、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1.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了解不清、盲目开采。一些矿井在水文地质条件没有查明的情况下,盲目开采,引发透水事故。2.在水体下采煤防治措施不落实。一些煤矿违反煤矿平安规程规定,在防隔水煤柱中进行
2、采掘活动;有些在水体下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煤矿,未按三下采煤的规定进行试采,超强度开采,煤层连续冒落,导致透水事故。3.超层越界开采,破坏防、隔水煤柱。局部乡镇煤矿经过多年的开采,资源根本枯竭,为维持生产,违法超(深)层越界开采甚至开采防、隔水煤柱,由于不清楚相邻矿井的地质资料,也不进行探放水,盲目进入积水老空区,发生突水;还有一些矿井,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弄虚作假,将井下超层越界开采区域和存在水患的采掘工作面进行封闭伪装,掩盖真实采掘活动,逃避监管。4.防治水技术力量及从业人员相关知识匮乏。多数老空透水在事故发生前,均有明显的透水预兆,但由于煤矿地质和水文地质人员缺乏,矿井没有防治水害的专业知识,
3、不能识别明显的透水预兆,使本可防止的重特大透水事故在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重复发生。5.对已有水患未采取有力措施。有的矿井在水体下或冲积层下采煤留设的防水平安煤柱不合理;有的煤矿对地面的塌陷坑、废弃的小煤矿充填不实,使地表水溃入井下,导致事故发生。6.雨季暴雨期井上下水情监测不够。有的煤矿井口标上下于历史最高洪水位;一些煤矿对断层水、底板水、溶洞水认识缺乏,未引起高度重视,不认真编制防治水措施,导致突水。7.未进行或者违章探放水。我国乡镇煤矿经屡次治理整顿、资源整合和关闭,许多废弃老窑没有留下详细的地质资料,其开采边界、分布范围、积水空间不清楚,已成为正在开采煤矿的主要水害隐患。大多数乡镇煤矿没有
4、防治水专业人员和探放水队伍,在掘进和采煤过程中,不进行探放水,或者违章用煤电钻代替专用探水钻机进行探放,导致事故发生。(二)间接原因。1.防治水工作管理滑坡。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技术力量限制等,对防治水工作管理松懈、投入缺乏,没有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制。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疏于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工作以及重大水害隐患的跟踪催促和落实。2.煤矿水害防治监管制度不落实。煤矿超层越界和非法开采活动,未按照规程落实水害防治措施,没有建立水害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水害防治应急预案,等等,都是造成重大水害事故的原因。3.局部煤矿被动进行矿井防治水害工作。主要表现在防治水投入缺乏,防治水措施不到位不落实。没有主
5、动安排防治水工作。4.局部煤矿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局部煤矿没有处理好平安生产与经济利益的关系,为获得利润不惜违法或违规生产,导致水害事故时有发生。二、对策与措施针对煤矿水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必须强化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增加水害防治资金投入,加强监管监察的力度、采取联合执法、严厉事故查处等综合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一)强化企业对水害防治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队伍(重点产煤县可建立煤矿防治水技术效劳中心和专门探放水队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水害隐患严重的企业,必须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水害防治工作,认真编制矿区防治水规划、年度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水害防治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