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对泰州海和药业泰州海和药业药品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泰高新审批(2023)24001号 关于对泰州海和药业 泰州海和药业药品生产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泰州海和药业: 你公司托付江苏易测环境科技环评工程师汤明明主持编制的泰州海和药业泰州海和药业药品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争辩,批复如下: 一、依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在泰州药城大道北侧、秀水路西侧拟定地址建设。项目生产品种及规模为:年产德立替尼胶囊两个规格各600万粒、谷美替尼片剂800万片、柏瑞素口服液三个规格461589瓶
2、。具体产品方案详见报告表,你公司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转变生产工艺和产品方案。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施工期必需实行有效措施减缓环境影响,切实做好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污染把握及治理。 排水系统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凯发新泉水务泰州集中处理;纯水制备废水COD浓度小于40mg/L,可作清下水直排雨水管网。 强化废气收集措施,落实各类废气净化技术,确保治
3、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到达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站的无组织废气把握。称量、溶解、混合、灌装有机废气和二氯甲烷去除废气分别经有效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分别经有效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 废气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把握标准相关标准。 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实行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23)中 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
4、声排放标准要求。 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急废物须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依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那么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平安处置。废包装桶、废学校高效过滤器、污水处理站污泥、纯水机组废弃物、质检废液、质检废弃物、废活性炭、不合格品等危急废物,须托付具备危急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平安处置;废包装袋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托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危急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急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危急废物贮存污染把握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废物暂存场所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把握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设
5、置。 本项目供热接受园区集中供热,自建1台燃气锅炉作为备用能源,用于突发状况时为项目供给蒸汽。备用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储运过程、生产过程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过程等的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加强环境平安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演练,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控要求,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库、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及事故池等区域实行重点防渗措施。 依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标准化
6、整治管理方法的要求,完善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设置。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相关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三、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年排放量不得突破报告表中核定的排放量。 四、依据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开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平安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标准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平安、稳定、有效运行。 五、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依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申请或登记,未取得排污许
7、可前,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必需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请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负责该项目相关管理工作,泰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该项目的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接受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21日 抄送:泰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 分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21日印发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