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情况调研报告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小额信贷业务的现状 1、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国有商业银行大规模撤离县及县以下基层机构,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基层以下撤退,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与农业农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 融机构。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的风险表现 1、道德风险: 与其他贷款不同,小额信贷以其“无需提供贷款抵押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扶贫功能,降低了抵押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本钱。但其缺陷是农信社对“无需提供贷款抵押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因素主要来自
2、两个方面。从农村信贷机构方面看,有的农村信贷机构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对信贷人员行为的管制和鼓励机制,有的农村信贷机构人员素质低下,不能很好地处理小额信贷资金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的调查、方案、决策、信息处理和风险管理工作,这是导致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从农户方面看,由于受小额信贷无抵押的影响,农户产生依赖思想。一局部农民习惯性地认为,小额信贷是扶贫贷款,是“救济款,是不需要归还的或不要利息的政府贴息贷款,还款意识薄弱,抱着能拖就拖的心理。有少数农户从贷款一开始就无还贷念头,存在恶意拖欠行为。由于居住集中,有些农民会效仿自己的邻居、亲朋好友恶意拖欠贷款,甚至不理解主动还贷的行为。还有个别农户把借
3、来的小额信用贷款转手放高利贷以牟取不法利益。有的借用信用证、身份证,冒名借用小额信用贷款。有的“凑零为整,最终使贷款集中于一家一户。种种情况说明由农户所引发的道德风险不容无视。 2、利率因素: 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左右。在中国,由于不需要建立新的金融组织来发放小额信贷,加之贷款的方式也较国外简便,因此,本钱可能比国外同类贷款低一些,但可能也需要5%-7%左右的利差。在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本钱在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在8%-2023%左右才能使工程自负盈亏。而从实际执行结果看,我国绝大多数小额信贷工程执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没有从财务自立和可持续开展的角度制定一个合
4、理的利率水平。在低利率的情况下,借贷者可能不注重贷款使用的效率,从而导致了高违约。另外,如果利率定得太低,虽对农户有利,却易被非农户或其它部门分割抢占,引发各种腐败现象。这样,真正需要低息扶贫贷款的农户却得不到贷款,而那些富裕农户、工商业者和政府干部反而能得到贷款。他们在获得贷款后往往并不运用于生产经营,按市场利率或灰色市场的高利率转手贷出就能获利。结果造成在低利率政策条件下,社会各阶层都会出来争夺这份资源,往往使贷款难以到达真正的贫困者手中,也使借款者难以产生精心经营的压力和动力。 3、信用评定制度不健全 小额信贷理论认为,农信社贷款对象应是具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中低收入阶层,我国目前
5、对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评价是以农户信用等级上下为标准的。因此,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度与真实度成为决定还贷率上下的重要环节。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用档案资料不够准确及时,评级带有盲目性;信用评价受多方干扰与影响,如村干部照顾关系评级,带有明显的偏向性,虚报数据和信用等级;评级缺乏复审,呈单一性。信用等级不准确,贷款额度核定不科学,甚至可能造成不够条件获得贷款的人也借此获得贷款。一些地方政府、村委会在协助农信社工作的过程中,认为信用的评定是一件有责无利的份外之事,还有些地方为了获得“信用村(镇)的荣誉称号,在信用评定工作中不严格把关,这给小额信贷埋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三、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
6、防范对策 1、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的鼓励机制 一是对农户的鼓励。信用社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状况和还款情况,建立动态的数据资料库,对按时还款的农户给予更优惠的效劳。二是改变农信社对信贷员的单一鼓励机制,即由单一的负鼓励转变为正负鼓励机制并举。三是对信用社的鼓励。人民银行对收贷率高的信用社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如在分配制度上给予更大的灵活性,在再贷款的安排上给予更优惠的条件等。 2、确定合理的小额信贷利率 要让参与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赢利,这是这些金融机构愿意扩大并持续提供小额信贷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渐深入,银行商业化的程度提高,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如果农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工程中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又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补助,那么目前开展得轰轰烈烈的小额信贷工作就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更大规模地深入开展下去。要使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赚钱,国际经验证明最关键的因素是利率的上下。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