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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调研报告.docx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624164 上传时间:2023-04-13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1.1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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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探索出一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路子,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xx司法局专门抽调精干力量,就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调研。先后深入全市12个乡镇、36个村庄,进行面对面交流700余人次,历经课题准备、实地调研、汇总分析、研究论证四个阶段,形成此报告。 一、xx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概况 自“xx普法以来,经过20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市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了很大改观,教育方式和手段也日趋多样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特别是“xx普法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以农民

2、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以“送法下乡、“以案说法、创立“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等为载体,坚持面向基层、分类施教的原那么,深入开展农村村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宪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劳动法、信访条例等20多部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广阔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在处理相关的具体事务时,主动要求依据法律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群众增多,发生纠纷时,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群众增多。在接受调查问卷的群众中,有95%以上的人选择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这也充分表达了广阔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很高,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的经济开展和社会稳定。

3、 (二)法制宣传教育方法手段不断创新 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除传统的方式手段外(如:播送、电视、黑板报、法律手册、上法制课等),还出现了新的学法形式,如:蒙城县岳坊镇的农民,自发组成了学法协会,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交流活动,激发了广阔农民学法的积极性。该县司法所、法律效劳所与每户村民签订了无偿法律效劳合同,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效劳的同时,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群众便于接受,减少了矛盾纠纷。目前,我市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机构、“12348“法律效劳专线 、基层司法所等法律效劳机构,在为广阔群众提供及时便利法律效劳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

4、)农民对法律的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 在接受调查的农民中,有20230%的人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说明农民对法律知识渴求欲望很强,这也为开展农村普法提供了较好的群众根底。另外,因政治、经济外出务工等方面的原因,农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选择性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更趋向于了解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调查发现,广阔农民由过去更多希望了解方案生育、民事、刑事方面的法律,开展到现在的急需了解劳动、经济、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农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比较浅显。在接受调查问卷的群众中,都表示对个别法律有所了解,但了解的程度却极为有限,所知不过是细枝末节,无法正确运用和把握。只有少数“法律明白人对法律

5、知识掌握较为系统一些。包括一些村级调委会成员的法律知识也比较薄弱,从而导致调解成功率不高。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一些群众在产生纠纷时,使用过激手段,引发违法犯罪。 二、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突出表现如下: (一)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方流于形式。根据调研的情况,我们发现,有些地方虽然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机构,但没有把这项工作真正摆上重要工作议程,重视程度还不够,热衷于搞形式,搞应付。以“搞活动来代替经常性的普法工作,导致工作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其成效难以提高。 (二)经费投入缺乏,造成工作无法

6、正常开展。在调研中发现,村一级几乎没有经费投入,乡镇一级少那么千元,多那么不超过一万元。这就造成广阔普法工作者虽心有余而力缺乏,无法充分开展培训工作,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法需求。许多群众希望能够给他们发放一些法律小册子,但由于没有经费,这么低的需求也几乎是可望而不可及,导致普法无法到达预期目的。 (三)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作效果不佳。目前,农村的普法骨干大都是村组干部,乡镇对他们培训时间短,培训内容单一,掌握的法律知识缺乏系统性,且较为薄弱。普法时,只是念念条文了事,无法吸引群众,导致普法效果不理想 (四)缺乏必要的鼓励机制,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全市各乡镇在对普法工作人员的管理方面缺乏必要

7、的措施和制度,也没有必要的鼓励机制。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 (五)阵地建设滞后,人员严重缺乏,工作无法全面展开。农村普法的主要阵地依托是乡镇司法所,主要人员为司法所工作人员。而目前的情况是全市90个乡镇只有60个司法所,多数为2人所或1人所,司法所人员短缺现象在谯XX县区表现尤为突出,按每所配置3人的标准化要求相差甚远。尤其乡镇撤并之后辖区面积增大,住户更为复杂,有的乡镇只有一名司法所人员,开展工作困难重重。 (六)组织集中学法较难,导致普法资源的浪费。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的逐步确立,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一系列变

8、化,单一务农的生产经营格局被打破,个体、私营经济的迅猛开展,使农民从业趋于多样化,除传统的农、林、牧、副、渔等产业外,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比例逐渐增多,加之,广阔农民外出务工的较多,这种纷繁复杂的从业新格局给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农村新格局,使广阔农民没有大量的时间去参加集中的、有系统的法制宣传学习。这种从业结构的多元化,无疑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难以开展,使普法工作者无法组织开展集中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七)普法手段较落后,内容针对性不强,导致群众参与意识不高。我们目前的普法手段相对于经济兴旺地区来说,是比较落后的,平时的手段不外乎发放资料

9、、摆摊咨询、出黑板报等,这些手段比较老套,群众很少感兴趣。通过调研发现,大局部群众对法制文艺、电视普法、以案说法等形式感兴趣。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由于缺少经费也无法与电视媒体实现资源的整合,难以满足群众需求。在宣传内容上,针对性也存在一定问题,比方群众平时外出务工,想了解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我们却去宣传其他法律,这必然导致宣传内容和群众需求之间的脱节,群众当然也就不感兴趣,参与意识就会很差。 三、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从目前调研的情况来看,我市的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大有可为的,群众的热情也很高。如何能把这项工作深入的开展下去,满足群众的需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鉴

10、于我市在这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调研的根底上提出以下解决方法。 (一)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一是要落实责任。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考评范围,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班子的责任目标,提高重视程度;二是要建立有效的奖惩鼓励机制。将工作绩效和提拔重用、报酬结合起来,提高积极性;三是要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在制定考评的措施方面,尽量表达科学性、可操作性,防止在考核评估时出现走马观花的现象;四是探索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尤其要鼓励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到队伍中来,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源,促进工作的开展。 (二)要加大经费投入。目前,制约我市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11、的主要因素就是经费问题,因此,建议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必需经费进行专题研究,给予统筹解决,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三)加强人员、阵地建设。一要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要加大对普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他们必要的培训时间,建立有关培训制度,进行必要的岗前、岗中培训。鼓励支持高素质人员参与到此项工作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二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大对司法所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当前,要着重抓住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国家对司法所建设投入国债资金的良好契机,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按照司法部提出的每个司法所不少于3人的人员配备要求,适当增加地方编制,不断

12、壮大司法所队伍;三要大力加强农村普法设施建设。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法律图书室、普法宣传栏等硬件建设。 (四)进一步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以乡镇司法所、法律效劳所为根底,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人民调解、法律效劳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全过程。组织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参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五)创新形式手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一是要进一步拓宽普法的渠道,在充分利用墙报、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农村传统普法形式的根底上,充分发挥群众传媒在法制宣传领域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利用“播送电视村村通工程,积极探索和依托播送、电视、互联

13、网等传媒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送到农村,送进农村千家万户,更好更快地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开展;二是要协调文化、宣传、新闻媒体等部门,制定出贴近农村现实生活,通俗移懂的电视、播送法制专栏节目,重点是按照农民的文化心理需求,通过互动机制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心理引导,构建官方宣传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的法律交流共振的新格局;三是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相结合。支持鼓励司法机关开展生动的法治实践活动,尽量采用公开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从而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四是选择有利时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尽量避开农忙季节或经营时间,抓住农闲、节日等农民比

14、较空闲、集中的时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因类施教。如对在家务农的农民,可利用下雨天及农闲冬休时间组织学法活动,对经商、务工的农民避开经营、务工时间,选择早晚或节假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开展观,把效劳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上,农民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农村哪一类问题突出,就重点宣传哪一方面法律知识,不求系统性,但求针对性,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个宏大的课题,只有长期持之以恒的开展调研工作,才能找出工作中的缺乏和规律,才能探索出一条更有效的工作新路子,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作出更大奉献。 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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