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析农民工社会保障 一、农民工就业风险的相关分析 (一)农民工就业结构与工伤风险分析 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城市经济体制、社会体制和就业制度的改革,使得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农村户籍人口的就业结构出现重大转变,非农就业比例逐步扩大,农民工群体也逐渐庞大起来。而其群体在就业中由于所处行业、企业性质的不同,会面临或遭遇到不同程度的工伤风险。就所处行业结构而言,农民工到城市就业,行业分布较集中,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零售业、居民效劳业等行业。这些行业中的工伤风险最大的是采掘业,尤以煤炭采掘和非金属采掘业为甚,而农民工在此行业中的比重高达80%,其次风险较高的属建
2、筑业也是农民工就业比例最大的行业,农民工占从业人数的80%之高。对于工伤事故的频发,各级政府部门加大了治理力度,但工伤频发状况没有根本改善且特大事故发生率呈增长趋势。除了平安事故多之外,工伤职业病风险极大,从劳资冲突的增加及由工伤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增长率可看出,遭受职业病风险的根本是农民工,而我国的职业卫生效劳覆盖面很低,缺乏20%。在现代风险分散机制未建立的情况下,农民工风险的叠加会增大社会的不稳定性。从就业企业的所有制结构来看,农民工大多在个体私营企业就业,就业比例高达60%左右,其次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占农民工就业比例的20%以下,至于全民所有制、合资企业等就业比例非常低。在这些不同所有
3、制企业中,私营个体企业由于生产规模小、管理不标准、缺乏平安防护监测系统、企业盲目追求利润等因素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率很高,同时就业风险信息不对称也是增加农民工就业风险的重要原因,相当大比例的农民工对所从事的职业危害知之甚少或一无所知。 (二)农民工就业收入与年老贫困风险分析 农民工年老贫困风险主要指农民工年老时出现贫困状态的概率。由于贫困的代内滞留和代际传递的特点,使得农民工年老贫困风险不仅取决于年老时的经济行为能力,更与年老前的经济状况密切相关,还受到其子女所处的经济社会状态的影响,所以,分析年老贫困风险应从工作期的收入状况与年老期的生活状态两方面来进行。就工作期的收入状况及其风险分析来看,农民
4、工的工资水平普遍偏低,而且大多数农民工家庭负担较重,有限的收入用于支付家庭生活消费之外,结余很少,真正进行储蓄、人力资本投资、购置商业保险或不动产的资金非常少,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余钱进行养老保障的积累,有的甚至收不抵支处于贫困状况,并且相对于城镇居民收入和gdp的增速来讲,农民工的相对工资处于下降趋势,其中还存在一定的收入风险,比方拖欠工资问题、克扣工资现象等。虽然在政府催促治理和媒体舆论监督下,使得这些问题有所改善好转,但在拖欠工资、随意克扣工资的长效机制未建立前,这些问题会严重影响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就农民工年老期的贫困风险分析来看,农民工年老风险大小取决于年老时的经济支持能力,而年老时的经
5、济支持能力那么来自于自身的经济行为能力和子女的经济扶持状况。农民工年轻时的城市就业因自身人力资本医乏、社会就业歧视等因素导致收入水平较低,结余很少,随着年龄优势的丧失,进入年老期的农民工在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再就业时机几乎为零。在自身经济积累支持缺乏的情况下,再加上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使得农民工年老时的经济支持主要依赖于子女的经济状况,但在贫困代际传递的影响下,农民工子女的人力资本存量少使得就业竞争力较弱,收入水平很低,导致子女的经济支持能力不强,并且随着农民工子女的外出打工,地理距离引致照料本钱增加,严重影响子女对农民工年老时的生活支持,从而使得农民工年老贫困问题日益显化。 (三)农民工
6、就业特点与疾病风险分析 农民工群体就业难且失业风险大、劳动强度大、收入水平低、居住条件差等这些就业特点直接影响到农民工的心理健康和生理健康,而且具有明显的相关性。难就业且失业风险大会加大农民工的心理压力,影响其心理健康。劳动强度大即劳动时间长、工作环境恶劣,会严重透支身体健康,引致疾病风险几率较大,而且收入水平低,制约着疾病风险的躲避化解能力。居住条件差、聚居性强容易感染传染疾病,从而影响身体健康。由此可见,农民工的就业特点使得其面临多于其它社会群体的疾病风险,加大了其群体的生存难度。 (四)农民工就业模式与失业风险分析 农民工群体由于文化、技术等方面存在劣势,所以农民工的就业模式主要是非正规
7、就业,这种非正规就业由于劳动合同关系松散、用工制度不标准,使得农民工权益缺乏有效保护,在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严重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农民工处于劳资关系中的弱势地位,致使农民工利益可能受到侵害,而且利益被侵害时,由于维权本钱高,农民工往往得不到任何赔偿。另外,非正规就业模式在某种程度上鼓励用人单位选择少投入、多产出的用人策略,在录用人员时强调年轻化,通过劳动强度的增加来博取较高的企业利润,这使得农民工的失业风险系数大增。而且在用人过程中,不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这不仅是对农民工劳动的一种剥夺,更重要是制约了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积累,这使得农民工职业生涯较短,因此失业风险相对增大。在现阶段风险承担主体主
8、要是农民工个人和家庭,所以风险的社会效应较小,当风险累积到个人家庭无法担负的程度时,社会就将出现猛烈的、持续的无序状态。 二、构建与就业风险相适应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应与农民工就业面临的风险相适应,社会保障工程的推广也应与就业风险的性质、程度相协调,工程设计安排应遵循“风险强度频率越高、保障工程越优先的原那么,依次逐渐铺广开来。而且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中必须考虑其设计的理论性、实践性、灵活性、可持续性,还要兼顾到社会公平、制度目标及较强的可操作性。鉴于此,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应着眼于以下方面: (一)个人开展账户 目前,基于对社会保障开展趋势、现状及农
9、民工就业方式等因素考虑,对于农民工一生必需的保障工程应建立个人开展账户。包括养老保障在内的个人开展账户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归劳动者所用,政府对账户基金进行管理和运作。为加强此账户的灵活性、适用性及平安性,账户实行分项设计,综合管理,统一使用,以适应不同生命阶段的需要。而且为加强个人开展账户与城乡社会保障的对接,可将社会统筹局部和个人账户局部都划到个人开展账户。当农民工对未来有稳定预期时,可直接从个人开展账户划拨地方统筹,这有利于农民工权益的维护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 (二)工伤保险制度 目前,现行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模式中关于工伤保险工程的设计,大多主张建立企业缴费负全责的工伤职业病的保险制度。由于农
10、民工从事行业工伤风险的性质不同,企业必须根据风险强度为其缴纳不同的工伤保险费用,而且受就业结构、行业性质等因素影响,农民工遭遇工伤事故的频率较高,以致农民工对工伤保险工程的需求强度大,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出台和执行这一制度,同时,政府必须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对于不缴纳工伤保险且发生工伤事故的企业,强化惩罚力度,以起到警示作用。 (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现阶段,农民工的最低社会生活保障主要依赖于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这种模式。这种保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资冲突、社会矛盾,弥补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乏,但同时这种保障模式使得农民工没有隔断与土地的紧密联系而延缓了城市化进程。对此问题的讨论关键不是在于是否
11、取消现行模式,而是如何实现这一制度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接。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农民工变换身份的门槛降低,这时农民工可自主选择,转成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可享受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回归农村的可享有土地带来的保障。 (四)整合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 失业问题是农民工在城市就业面临的最大风险。因为农民工失业后就失去了收入来源,这会危机到他们在城市的根本生存问题,在没有一定的转移资金支持和可依赖的社会关系网络下,他们只能离开城市回归农村去寻求土地、家庭带来的根本生活保障。如何解决农民工在特殊情况下的保障问题成为政府当前重要任务。政府应发挥其公共职能,在农民工遭遇暂时失业时提供维持其城市根本生存的社会救助,使其能够依赖社会救助资金支撑到寻找新的工作。而且,政府也应发挥组织作用,牵头个人和企业建立根本的失业保险,虽资金不多但足以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