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自查报告 根据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自查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镇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相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37人,实际在职职工28人,临聘人员6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2800,办公用房建筑面积940,技术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40,办公室使用面积260,效劳用房面积270,附属用房面积120。按照党
2、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属乡级机关办公用房,符合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乡级正职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为24/人,乡级副职18/人,乡级以下12/人的规定。 三、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自查情况 (一)配置管理 1.未发现为工作人员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或未经批准配备两处以上办公用房; 2.未发现不按规定腾退移交办公用房; 3.未发现不接受办公用房统筹调剂; 4.未发现未经批准建设、置换、租用(借用)办公用房。 (二)使用管理 1.未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性质和房屋结构; 2.未擅自安排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使用机关办公用房; 3.未擅自处置办公用房。 (三)维修管理 1.未发现未经批准大中修办公用房; 2.未不按规定组织实施办公用房维修; 3.未不按规定及时办理办公用房维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 4.未不按规定及时报送办理办公用房维修竣工资料。 (四)信息报送 1.未不按规定报送办公用房管理信息; 2.不存在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统计报送中瞒报、漏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