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人大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区人大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23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并于202223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在xx区的实施情况如何。从我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可见一斑,为此,笔者就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xx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一)刑事案件。我区未成年人案件主要为刑事案件。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保护为立足点,教育为着力点,切实维护了
2、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那么,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二是对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未成年人,均适用缓刑;三是开庭审理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为其指定辩护人;四是通知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五是一律不公开开庭审理;六是对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从重处分被告人;七是坚持当庭法制教育,使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八是认真总结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共同做好工作。 (二)民事案件。近年的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主要为婚姻家庭类案件、继承案件及侵权案件。离婚、监护等案件中,涉及未成
3、年子女抚养问题的,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听取有表达意愿、表达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处理;继承案件中,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保障独立的财产权;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及时处理、及时结案,保障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侵权案件中,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在尽快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及时主持调解,催促责任人尽快赔偿被害人,让受害人能及时得到救助。 (三)行政案件。主要是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案件。如某网吧因为容留未成年人上网而受到行政处分,网吧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案件。 (四)执行案件。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执行案件,主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4、,及时执行兑现。对于无执行能力的案件,那么依靠联动执行机制和执行救助机制,灵活解决当事人的困难,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法制宣传教育。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六进活动,深入学校举方法制宣传讲座,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促使新生少年健康回归社会。法院要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判后回访、模拟法庭、电视宣传、结对帮扶等活动,到达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使未成年人处处感受到社会的阳光和温暖,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二、未成年人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和成因 (一)社会联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机制未建立完善。工作中,未形成系统工程,仍然呈现“八仙过海的局面,法院、公安、司
5、法、群团组织、关工委大多时候仍是各自为战,协调配合缺乏,未形成合力。亟需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协调下的联动协作机制,将其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做好工作。 (二)法院少审机构不健全。就全国法院系统情况看,除试点中院、基层法院外,绝大局部基层法院还未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有的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内部附设了“少年审判庭,机制、制度、保障不配套,不利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和综合管理。 (三)需强化家庭和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一些负有社会公共管理、效劳职能的机构、部门认识有待提高,工作中未严格依法办事,致使不时出现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一些家庭和家长不负
6、责任,把家庭的未成年人当成“私有财产,甚至放任自流,导致个别子女走上歧途。 (四)法制宣传教育仍需加强。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不够有力,致使存在“误区、“盲区,不利于法律法规的执行。 三、继续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建议 (一)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按照“坚持、完善、改革、开展少年法庭工作八字方针,推动完善少年法庭审判管理工作。及时出台完善审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统一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从组织机构上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
7、具体情况、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行处理。严格执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关于标准量刑程序假设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量刑的方法和步骤,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标准法官自由裁量权。 (三)加强对未成年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力度。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案人员要专业化、实行强制辩护制度、实行社会调查制度、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和分案处理,确立了讯问和审判时的适宜成年人在场制度、设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定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些诉讼制度表达了对未成年当事人的特殊保护,使法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程序更有针对性,有利于通过诉
8、讼活动为犯罪的未成年人创造改正自新和回归社会的条件。因此,法院对相关立法精神要深入进行解读,联系实际狠抓落实。 (四)建立回访制度。回访的对象不仅仅是未成年缓刑犯,还应包括其他判处监禁刑的罪犯,以及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的未成年当事人,了解法院的裁决对其生活的影响,鼓励失足未成年人改正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党委、政府青少年工作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法院、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文化、关工委等部门联动协作,采取举方法制讲座、文艺演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有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杰作)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