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妇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调研报告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xx区妇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深入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从源头治理上下功夫,立足家庭,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气氛。一是利用节点广泛开展宣传。利用xx妇女网、妇女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在“三八“六一“626国际禁毒日、“12.4法治宣传日、“反家暴日等节点,采用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板报、张贴标语、召开座谈会、播放微电影等
2、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向广阔群众宣传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倡导儿童优先原那么,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开展“法制进校园、进社区主题活动。组织综治、禁毒、公、检、法、司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法官、干警、律师、心理学等专家为主的效劳团,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关注青少年,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法制教育活动。去年暑假前夕,我们先后在郴江街道民权路社区家长学校、万华岩、保和中心学校开展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青少年暑期平安教育知识讲座、“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讲座,组织了局部学生及其家长参加。三是开展普法效劳活动。以“五五“六五“七五普法为
3、契机,开展“平安家庭创立活动,深入乡村、社区,围绕留守流动人员、子女教育、婚姻关系等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宣传、信访代理效劳,助推“平安创立。 (二)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儿童开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是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重要保障。一是领导到位。成立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一名副区长任主任,确定区直32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通报情况,反响意见。制定xx区儿童开展规划(20232023年),专设儿童与法律一个章节,明确儿童优先原那么,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二是责任到位。实施儿童开展规划过程中,建立联席会议、考核督查和目标管
4、理等系列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会议,有方案、分步骤推进重点难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目标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全区上下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 (三)深化扶贫帮困,真情关爱困境儿童。区妇联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女之家,不断完善青少年群体数据库建设,对留守流动、贫困、患病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排查摸底,分别建档立卡,加强对各类青少年群体效劳。一是针对留守流动儿童,建设“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和“未成年人托管中心。组织“爱心妈妈志愿队伍,为留守儿童开展心理辅导和平安知识教育,解决其感情失缺、心理失衡、生活失助等问题。2023年,我们依托农村中小学、乡村青少
5、年宫、村级文化活动室、妇女之家、农家书屋等阵地,建成20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中心,为关爱中心统一购置了、音响、电视、文体活动器材及少儿图书等设施设备,并已全部投入使用。今年3月,骆仙街道骆仙社区成立的“未成年人托管中心正式对外开放,重点效劳社区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等未成年人,让社区孩子“幼有所托。二是针对贫困学生,积极发动社会力量,通过春蕾方案、彩虹邮包、恒爱行动等儿童公益工程开展助学、助困、助教活动,向困境儿童伸援手、献爱心。三是针对患病未成年人,协调民政等部门,优先申报各类妇女儿童民生工程,以工程帮扶解决未成年人及家庭的生产生活困难。区妇联在有限经费中挤出资金深入乡镇、村、
6、社区开展关爱活动,慰问困境儿童,为弱势家庭儿童、留守流动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四)做好信访维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妇联将加强维权效劳放在工作首位,畅通未成年人维权渠道。一是开通12338维权热线,倾听妇女儿童心声;二是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女儿童维权效劳站网络,并成立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工作制度,组建维权志愿者队伍,标准接待程序,确保信访结案率;联合公安分局共同设立家庭暴力12023报警点,有效预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三是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为受伤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妇女儿童受伤害事件的发生;四是成立妇女儿童合议庭
7、,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案件调解、审理,坚持儿童优先原那么,为争取和维护未成年人童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五)立足家庭教育,发挥家庭的教育功能和辐射作用。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家庭教育工作规划,构建家庭教育效劳指导网络,新建社区家长学校56所,组建专家团和志愿者队伍,标准工作制度。区各级妇联积极行动,充分利用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主阵地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家教知识讲座。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家庭律师社区行普法讲座活动46场,由专门律师效劳千家万户,提高家长法律意识,教育家长如何引导孩子,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区妇联屡次邀请省、市家庭教育专家学者到我区讲学,邀请未成年人的监护
8、人参加培训,广泛普及科学的家庭观念、知识和方法,提高他们的管理教育能力。为了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能力,去年12月,区妇联邀请省儿童医院专家到八完小、十八完小、十九完小分别举办了3场预防留守儿童意外伤害知识公益讲座,受到广阔师生和家长好评。近两年,共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近120场,采取面对面授课及微信传播等形式培训家长2万余人,共印发家庭教育各种宣传材料1万多份,为广阔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咨询效劳。同时,在各社区建立家长学校微信群,快捷有效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知识和家庭教育理念,有针对性地增加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法懂理、平安家庭创立等内容,有效地扩展了家庭教育宣传面和家长培训的覆盖率。 (六)开展实
9、践活动,注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区妇联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那么,精心组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是抓住清明节、儿童节、建党节、国庆节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清明祭英烈、争做最美少年、童心向党文艺汇演、向国旗敬礼、“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月、法律讲堂、模拟法庭进学校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普法活动,筑牢预防违法犯罪的坚强思想防线;三是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绿色网络关爱青少年行动、“626国际禁毒宣传等活动,提高广阔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四是开展“乡村少年秀征文、少儿才艺大赛、亲子趣味运动会等活动
10、,丰富未成年人课余生活,向广阔未成年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多年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我区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无视家庭教育。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多是父母在外打工,无暇顾及;或是父母离异,有心无力,存在着疏于家庭教育,过分溺爱、放纵或简单粗暴对待孩子的现象;二是留守流动儿童、单亲家庭子女教育还很薄弱。随着中心城市建设和农村外出打工人口增多,留守流动儿童和单亲家庭子女教育问题值得关注;三是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的危害不容低估。网络文化市场、走私盗版音像制品、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的“袋本图书、歌厅、录像厅等对未成年人的危害较大
11、。四是校外活动场所持续运转的专项活动经费缺乏。各部门各单位兴建的未成人活动中心、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妇女儿童之家等机构,很大程度上拓宽了未成年人的活动场地,但是由于缺乏长期的专项活动经费支持,无法持续有效运转,大都面临无人做事、无资金办事、无必要设备设施的“三无窘况,满足不了周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五是社会关爱工作队伍建设尚不完善。我区社会工作者队伍正在逐步开展壮大,但是没有统一的社会管理和认定,人员松散,还没有形成管理完善、制度健全、社会认可度高的社会工作队伍。社会工作经费来源没有保障,完全靠义务和热情无法实现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的持续开展和壮大。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综
12、治预防能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成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专门机构,明确由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完善宣教、预防、帮扶、监管、问责等机制,保障工作经费,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家长责任,强化家庭教育。家庭是教育未成年人的前沿阵地,父母是孩子的首任教师。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群团组织要协同职能部门,加强学校和社区家长学校建设,提高家长法律素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律意识,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气氛。区文明办、妇联和各部门单位都应积极倡导并努力创造条件开展“五好文
13、明家庭争先评优活动,努力倡导民主、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现代家庭生活方式;教育部门要继续开展“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双合格家庭育人等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对学生家长教育子女的责任感和教育水平;司法等部门要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预防二次违法犯罪。 (三)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净化社会环境。加强对电子游戏厅、影视录像厅、歌舞厅和书刊等文化市场的管理,减少文化市场中的不健康因素,去除污染源,严厉打击传播淫秽犯罪、毒品犯罪和其它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等违法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建成以青少年为主要效劳对象的教育娱乐场所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辟德育基地和科技文化基地、科技文化场所,使青少年辞别“三厅二室后得以走进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等场所;要提倡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生活、文体活动,使青少年从小能够接受“真、善、美的熏陶,净化心灵。 (四)健全社会工作制度,完善社会工作者效劳队伍建设。明确对社会专职社工的认定和管理,推广专业社工、志愿者、义工的关爱队伍建设,保证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经费。对参加社会工作的义工、社工和志愿者给予在招录公务员、工作(学业)考核、社会表彰等方面予以加分或鼓励,确保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长效性。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