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金融办年度工作报告 1.金融业机构总量不断提升,金融业规模逐步扩大截至目前,我区各类金融机构已增加至140家,比2023年底增加45家。其中:银行管辖支行46家;证券营业部14家;保险机构19家;保险经纪及评估公司16家;货币兑换公司1家;现货交易中心1家;融资租赁企业2家;基金公司7家;典当行18家;融资性担保公司6家;小额贷款公司6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2家,期货公司1家,财务公司1家。另有20家上市挂牌企业。前三季度,全区实现金融业增加值37.28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8.2%,占效劳业增加值比重达11.3%。1-11月份金融业实现税收总额5.26亿元,地方税收4.54亿元,占全区地方
2、税收总额的5.9%,同比增长18.5%。金融业对现代效劳业的拉升作用进一步加强。 2.金融业各项指标稳步增长,金融机构开展提质增量今年前三季度,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02344.52亿元(约占全市的8.8%),比年初增加56.4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49.36亿元(约占全市的7.3%),比年初增加124.56亿元,全市银行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1855.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023331.5亿元。证券经营机构累计代理交易额1318.7亿元,证券经纪佣金收入1.29亿元。期货经营机构累计代理交易金额970.16亿元。全区5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7.9亿元;6家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在
3、保余额2023.3亿元;两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累计投资3.9亿元。 3.金融招商加快推进,金融业态逐步完善金融招商是完善金融业态的有力抓手。区金融办通过不断拓宽金融招商思路,优化金融招商流程,提供跟踪式和一站式效劳等方式,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和培育力度。一是法人金融机构建设取得新突破。我区第一家法人金融机构青岛港财务公司已正式开业;城投融资租赁公司也已开业经营。二是民间融资机构开展迅速。外资小贷公司引进取得新突破,全省第一批外资小额贷款公司-香港维信小贷公司正式出资筹建;绿地小额贷款公司、中诚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已报省金融办待批复;第一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蓝创中胜及中策两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已正式营业,第二
4、批拟成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三是传统金融机构扎推落户。潍坊银行、威海银行作为第一批城市银行落户我区,新增平安银行山东路支行、中信银行杭州路支行等6家银行机构;宏信证券落户担保基地;倍特期货青岛营业部迁至我区,填补了我区期货市场的空白。四是民营经济工程签约顺利推进。今年以来累计签约工程3个,签约额4亿元人民币,签约工程均属于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以上“蓝、高、新工程。 4.企业上市挂牌全面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企业境外上市工作取得新突破。青岛港集团股份公司和青建开展通过首发或借壳方式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青岛港集团公司从市场直接融资23亿元。二是主板创业板上市工作稳定推
5、进。佳明测控公司正在市证监局辅导备案;中天能源公司(中油通用)资产重组方案已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三是新三板挂牌工作取得新进展。东亚建筑装饰公司、浩海网络公司等2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中景建筑设计公司、鸿森重工集团预计年底前实现挂牌。四是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工作扎实推进。向尚健康实业公司等5家企业在蓝海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西博开龙软件、论兵堂营销筹划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截止11月末,全区企业上市挂牌总数14家,今年上市挂牌企业就达11家,在全市科学开展观综合考核中暂列第一。 5.效劳力度加大,金融开展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区长任组长的xx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研
6、究起草了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开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联系的制度等文件,为全区金融业开展提供政策支持。二是搭建银政企沟通交流平台。5月份、11月份分别举办银企对接活动,驻区金融机构和近200家企业参加了活动,促进了银政企之间的合作交流,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三是举办金融专题讲座。邀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阿里巴巴等国内知名金融专家举办专题讲座,解读资本市场最新政策及互联网金融知识,拓宽区各相关单位及企业高管金融视野。四是加大走访调研力度。定期到辖区金融机构走访调研,了解经营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促进辖区金融业健康有序开展。五是防范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为有效
7、提高对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制定了xx区金融专项应急预案。牵头相关部门开展辖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及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化解贷款风险,净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开展。 6.金融监管日益完善,推动新型金融组织健康开展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和指导,多途径催促其合规经营、稳健开展。一是加强业务监管和联系。深入开展“金融监管标准月活动;分批次分行业开展准金融机构培训,提高机构标准经营水平;围绕“三条红线及其他违规问题,对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防范情况重点检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及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标准经营。二是以制度标准小贷公司、
8、融资性担保公司及民间资本公司开展。通过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方法、评估意见等措施,对民间融资机构设立、经营和监管等做出明确规定,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标准化开展。三是在全市率先实施融资性担保公司退出机制。对存在风险隐患和长期无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高管约谈、限期整改、行业劝退,从而保证融资性担保行业总体风险可控。今年以来,陆续注销了浙商联合担保股份公司等5家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四是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及清收化解不良贷款工作。印发了xx区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暨2023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开工作方案及xx区清收化解不良贷款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市金融办、市公安局集中开展了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通过专题会议、定期调度等方式,认真开展清收化解不良贷款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维护了金融稳定,优化了诚信和谐环境。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