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情况报告 临聘(驾驶员)用工合同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劳动合同履行地:法定代表人乙方: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和待遇 (一)本合同为年一订的临时用工合同。合同期限届满,本劳动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二)月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月、工资元/月)。 二、甲方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
2、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二)安排或推荐乙方参加定期或不定期业务培训(平安知识培训、驾驶技能、职业道德等),并提供与车辆驾驶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书籍由乙方学习。 (三)安排乙方驾驶的车辆必须车况好、手续齐,并按期完善相关保险。 (四)按月兑现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劳动报酬。 (五)提供出差期间的食、宿条件。 (六)提供乙方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 三、乙方职责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二)严守职业道德,严禁酒后、疲劳驾驶。 (三)必须具备驾驶资质,自行年审驾驶证件。 (四)做到车辆出勤前“五检查,确保车辆整洁,不得擅自私用
3、车辆和超出派车范围,做到车辆定点停放、归库。 (五)车辆维修、注加燃油必须事前征得单位负责人或车辆管理人员同意或在指定点(审批经费内)办理,不得擅自产生费用。 (六)严格按照车辆驾驶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规那么运行,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由他人代驾或私自借车与他人。 四、劳动争议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情况下进行变更,单方不能自行变更劳动合同,如双方协商不一致时可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二)如不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仲裁,在收到仲裁书15日内,可向同级人民法院上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名(按手印) 签订合同日期:年 日 月 第3页 共3页